昨天六月三日,原本是禁煙節。這個「煙」字,除了香菸或雪茄菸外,更包括所有違法禁足以致癮的毒品在內。但電子或平面媒體對禁煙節幾乎一字未提,彷彿忘記了毒品氾濫對台灣社會為害之烈。新任內政部長廖了以和警政署長王卓鈞在立法院列席內政委員會備詢,似乎也沒有一位委員問起他們對這個治安基本問題的看法。

只要注意一下社會新聞,就可知不論慣竊老手或臨時起意的罪犯,有許多是在毒癮發作時作案的。因為類似案件太多,記者反而變得麻木不仁,只描繪犯罪經過,忽略了背後催動的主因。

在台灣現行警管區制度下,要說每天巡邏管區的警員會不知道誰經常在販賣從白粉到搖頭丸的各種毒品,誰又是經常性的老主顧,才是天大的笑話。更可怕的是,如無管區警員的袒護與包庇,這些小盤毒販根本無法生存。報章甚至有管區警員私下經營娼寮或賭場的新聞,警政敗壞一至於此,新內閣必須將之列為首要的改革重點。

除小盤毒販問題外,中盤毒販和大盤商更是警方應該嚴查的對象。劉兆玄院長勵精圖治,要求一百天內各部會都需要交出成績單。剛到任的廖部長和王署長如能將抓毒販列為考核各分局與派出所工作績效的第一重點,半年後保證犯罪率會下降到前任李逸洋和侯友宜夢想不到的境界。

(本文刊載於97.06.04 聯合報第A15版,本文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