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成大校園的「MP3事件」以及總統準女婿的「免當兵議題」引來諸多的論述探究,然而,如果是從法律社會學的觀點來看,那麼,這二樁貌似不相關聯的個別事件,背後卻有其相同的集體論述意涵,特別是擺放在法治教育以及公民教育的授予養成上,那麼,從『知法-玩法-觸法-非法-犯法』等等交錯牽絆的思維論述裡,點明出來我們整個社會有其必要正視法律本身所蘊育的多重吊軌性格。

基本上,之於成大「MP3事件」的論述焦點是多重的,包括何以專挑軟柿子開刀的悲情訴求;大專學生理當享有較大社會性寬容的道德關懷以及整個網路互動規範制定的程序問題,然而,一項最基本的質問還是被忽略的,那就是,究竟「MP3事件」是一種偏差行為、違紀行為抑或是犯罪的非法行為?就此而言,對於處理「MP3事件」的觀測指標還是應該還原回到社會性層次來看,也就是說,國人如何從年輕學子的率性作為裡反思我國現行的法治教育,畢竟,作為一位知識份子到底是「不知法而觸法」還是「知法還違法」,兩者之間的落差是有待釐清的,這是因為:如果是屬於前者,那麼,現行大專校園裡法學緒論的通識教育以及一般社會大眾的法治教育是應該要被徹底檢討的;至於,如果是屬於後者,那麼,如何進一步透視行為背後包括金錢圖利、方便利己、漠視他人智慧權益、下載交易收費等等的結構性誘因,這可能是需要更為翔實地配套措施。

至於,從準駙馬爺個人到國內醫學院學生高比例的免當兵現象,這其間背後所透發出來的還是法律的吊軌特性,誠然,當兵與否固然是有其個別的生理體質限制、成本代價的現實考量、役男的體檢辦法以及整個兵役制度的通盤檢討,但是,這種有違背常情的突兀現象,還是點明出來:醫學院學生憑藉其醫學的專業背景逕行「知法、玩法但不犯法」的行徑,連帶地,出自於從專業知能所衍生出來遊走法律邊緣的偏差行為,就其最終的社會性後果來說,將無助於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平等與公理等等社會價值的終極建構。

總之,『知法-玩法-觸法-非法-犯法』將不僅止於一字之差,而是一線之隔,只不過這些隔閡背後的意涵應該是多重、深邃的,畢竟,我們不願意見到:台灣社會一般民眾的法治教育不是淪為學校通識教育的營養學分就是聽聞可以循私透過管道以規避法律的制裁;至於,專業人士藐視甚或是踐踏法律的個別行徑,固然有其道德上的指稱批評,但是,我們依然要嚴肅面對這些個別偏差行為加總之後所可能帶來不良的擴散效應。準此,法律就自然不僅止於用來作為規範行為的條文依據,換言之,對於法律條文以及行為背後的解讀既是一種制度設計的問題,但同時也是人性與價值問題的多重性論述。

誠然,『不知法而觸法』、『知法還違法』以及『知法、玩法但不犯法』是當代台灣社會多元化面貌的展現,但是,在引領未來社會的良性變遷時,如何將法治的精神確切地落實以成為一種生活態度從而內化為日常生活的一部份,那麼,『知法-不違法;敬法-不玩法』這樣的提問早已經是超出「MP3事件」或「免當兵議題」的個別討論了!!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