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國家人才任用原則不外是:用人惟才、不分黨派;或是政黨政治、贏者任職。前者尤其適用於文官界,因此文官必須恪守行政中立;而政務官係與勝選的政黨同進退,執行對選民承諾的政見,不合人民期望者自當負政治責任而下台。總之,人才任用必有其合理性,原則定了,則權責各有歸屬,才不會流於密室分贓,或拿官位攏絡在野黨。政務官、事務官分途管理,其理甚明。
過去阿扁之敗在於一己一黨的私心太重,而剛上任的馬總統似乎又矯枉過正。以考、監兩院院長人事案為例:
如果是「用人惟才」的原則,就應該是不分黨派,不可設限那一黨之人士不可擔任,以免陷入拿官位攏絡當初的反對黨之譏,而有才能之反對黨人士也不致於被原政黨支持者質疑其理念與風骨。
如果是「政黨政治」為原則,則尊重執政者與執政黨,依其機制選派適任人員擔任,發揮專業能力、實踐政策承諾,反對黨人士應願賭服輸,展現運動家精神。
另一種「政黨政治」的原則,則是依「法」或政治的「協商」,按政黨比例推派代表,以符合任職處事之正當性。
總之,阿扁之敗殷鑒不遠,正常國家任用人才,應秉持人事行政的原理,落實正常的政黨政治。筆者不願見到新任之政務官無知識份子的風骨,也不願見到新任領導者被人質疑權謀做作,故提出一己之淺見,願我台灣的未來是開闊端正的大道。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聯合報,2008,5,22)
考監院長非黨籍? 別分贓勿權謀
作者張瓊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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