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還不算甚麼,最重要的是他幾乎可說「卸任總統、走向牢房」,雖然並沒有立即鋃鐺入獄,當是特偵組已經在他步出總統府那一刻,對他發出了「境管」的命令,也就是說他雖然沒有真正的進入牢房,但他已經是一個涉嫌重大的犯罪嫌疑人。
陳水扁為了要讓吳淑珍免於司法的審判,在法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時,採取了兩個作法,一是讓吳淑珍以「身體不適」為理由,一連十七、八次不出庭,使得有關吳淑珍的部分根本審不下去。
另一個方法則是要求大法官釋憲,利用大法官解釋令中明白說「總統有決定機密權」,由陳水扁將所有國務機要非相關卷證都定位為屬於「機密」,而要求法院歸回這些卷證,到時法院與檢察機構如果沒有了卷證,就「審不下去了」。
所以昨天特偵組也發函請求馬總統「解密」,特偵組很清楚,解鈴還需繫鈴人,總統職位有權決定機密,也有權解除機密,現在換了一個人當總統,當然應當請新的總統解密,讓弊案可以辦的下去。
以目前情況來看,我認為馬總統一定會解密、特偵組與法院也一定會起訴、判決陳水扁在國務機要費弊案中「有罪」,因為就以我們目前所知道的各種證據來看,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對於國務機要費的運用方式是絕對的違反了許多的法律,有明顯貪瀆事實,所以現在的「境管」還只是小 CASE,未來進入司法程序後,我認為陳水扁被判重罪的機率非常之大,只要馬總統不給予特赦,陳水扁鋃鐺入獄的日子不會太遠。
當然,我們希望馬總統絕對不要給予陳水扁特赦,他對中華民國台灣的傷害太大了,讓這種人得到特赦,那實在是太不公平的一件事。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中華日報,2008,5,21)
國務費案扁被判重罪機率大
作者桂宏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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