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在其所發表的「兒童安全總體檢報告」裡具體地指出:諸如橫式欄杆、低矮女兒牆、危險遊具與違規娃娃車等現象處處可見,此外,政府所投入的改善經費亦屬偏低;再者,違規車輛到處橫行以致於造成事故傷害長期高居於兒童十大死因的首位。顯然,架接在「全國兒童安全日」的通過性儀式以及5歲曾姓幼童因幼托園所意外事故而成為傷殘兒的個別案例,這使得對於「兒童-安全-兒童安全」的命題思考,理應有它進一步論述的必要。
誠然,諸如溜滑梯的滑出高度不足30公分而容易使孩童滑下時造成撞疊受傷、老舊盪鞦韆和搖船常有30公斤以上成人乘坐以致於破損情形嚴重、樓房的橫式而非直式欄杆亦易於誘使孩童攀爬、而低於120公分的女兒牆則容易造成孩童攀沿墜落、娃娃車違規的川形坐椅排列會阻礙逃生、遊具的水泥舖面以及與旁邊遊具之間的距離不足、大人小孩除了三貼騎乘機車也未穿戴專用安全帽等等,突顯了這一群國家未來的主人翁的確是身處於極為不安全的生活環境裡,因此,相與衍生出來的現象考察也要進一步地擴及到家庭生活環境與私有活動空間;以及從遊戲不安全到交通不安全、食品不安全、醫療不安全、居家不安全、人身不安全以迄於網路不安全等等所潛藏各種危險戕害因子的通盤性檢討。
只是,上述公、私領域的危險設備與危機情境,究竟是預期之外還是預料之中?而相與關聯的解決對策究竟是經費問題、結構性限制問題還是改革的魄力問題?顯然,這些議題的思索當有它對照於工具性層次之各種技術變革的基本提問,畢竟,這些不堪與不容的脫序現象,並非是一時間的突然形成,至於,相關的解套措施也早已淪為老生常談般的狗吠火車。准此,從教育性的觀念充權切入以形成某種公共議題與公民意識的遊說策略和動員模式,這可能是未來推動兒童安全工作的重點項目之一。總之,如何將過去偏屬於個別悲劇案例的事後諸葛,轉換成為事前預防的對應策略,就這一點來說,全民的糾舉監督、全面的整體配套以及全方位的管理機制,是有它積極性作為的建制化思考。
誠然,突顯未來主人翁的同時,如何給予一個安全適宜的活動空間,這應當是一項責無旁貸的基本擔當,就此而言,權責單位、學校當局、園所業者、父母大人等等所形成的共犯結構及其對於兒童所造成不必要的人身戕害(unnecessary suffering),點明了:當自律規求與道德訴求還是無法確保幼童基本的人身安全時,那麼,相關的懲治處罰與連坐責任,就有它推動透明化管理以及法制化約束的必要,畢竟,上述像是一般車輛的違規使用、成人不當玩弄幼童遊具、遊具設計的明顯危害以及貪圖方便使然的人為疏忽,這些惡意、蓄意且故意的恣意妄為,早已不斷地在蘊釀對於幼童人身傷害的不幸遭遇!?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