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台灣團結聯盟提案要求將福佬話列入官方的第二語言,藉此消弭族群、省籍之間的人身隔閡,然而,如果是從更為廣義的文化角度來看,那麼,福佬話是否該列入官方語言,還是充滿多重性的解讀意義。

首先,「文化」一詞指涉的是一群兼具有相同生活方式的人所共同持有的一組價值思維、表達符號和行為模式,就此而言,「語言」當僅作為文化的組成要素之一,連帶地,整個社會的穩定運作相當程度也是建基在涵括著各種語言在內的「文化」的建構、承繼與傳衍上。準此,從體系整合的結構功能觀點來看,那麼,是否要將福佬話列入官方的第二語言,其真正的論述意涵還是要回到「文化」的基本界面上,也就是說,不論最後的結果為何,當前的要務應該是去檢討長久以來的語言政策、母語教學、以及思索如何從多元與包容的角度,採納不同語言豐富的生命力,藉此增添「文化」的多樣性。

其次,北京話作為官方的語言,除卻政治符號上的意識形態探究以外,它同時也兼具著意義詮釋、團體認同以及社會整合的重要功能,也就是說,它已經擴及而成為常民社會裡俗民百姓的一種集體記憶和歷史傳承,以此觀之,固然是在優勢社群優勢理念的強制擴散底下,致使得北京話在特定的歷史時空脈絡裡而成為一種的官方語言,但是,走過當代台灣社會變遷的歲月裡,我們卻也同時察覺到從官方欽定講國語、不准說閩南話、成立客家委員會、將卲族列為第十族的原住民、以及這一次福佬話列入官方第二語言的提議案,這多少點明出來:「語言」本身作為一種政治意涵的文化資本以及它對於俗民百姓真實的構造意義,也就是說,「語言」除了是一種人為的、有結構、有意義的聲音符號之外,應該還要擴及到傳達溝通以及社會整合的真實意涵。

準此,與其彰顯提議將福佬話作為第二官方語言的社會正當性,倒不是回過頭來去檢視北京話背後所承載的原罪和悲情,連帶地,如果是從日常生活世界的人際與社會互動關係來看,那麼,對於福佬話抑或其它語言的學習,這也應該是一種需迫切需要的意義,而非僅是淪為法令以及行政規章的管理概念。

總之,對於福佬話是否要列入作為第二官方語言的解讀,應當是要跳脫狹隘的政治性論述,而是直指如何在文化的繼承與更新的論述基礎上,讓接棒的新生世代不致於在要去習慣另一種『新』的語言氛圍的同時,亦同時斬斷了對於傳統的歷史性知覺,畢竟,終極來看,在相同歷史命脈的追索上,包括北京話、福佬話、客語、以及原住民語都同時兼具著傳統以及現代的文化主體意義的建構意義,就此而言,文化政策的檢討與再思維這才是一項更為基進的社會性工程!?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