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保的財務危機一直以來都是各界矚目的焦點。解決財務問題的方法,目前經由社會各界的共識凝聚後,可大致分為下列三點:一、擴大保費的計算基礎,調高投保薪資分級表的上下限;二、被保險人投保薪資的重新檢討,考慮讓軍公教人員改採全薪投保;三、催討地方政府積欠的保費補助款,以符合社會正義。
除了自去年元月初將軍人全數納入保險外,中央健保局與衛生署下半年度開始,對於補助款問題也動作頻頻;不僅催促地方政府繳交拖欠的健保補助費,對於欠款大戶:台北市、高雄市,亦揚言不排除提出行政訴訟來解決。
而本月初衛生署又表示,將針對全民健保法訂定「分階段修法」原則,以期獲得立法委員的支持。其修法內容包括:拉大保險金額級距、軍公教人員按全薪打八折計收保費、第二至第六類保險人口採定額方式繳納保費等。另外,健保局也因安全準備金低於法定下限,而提出將保費費率調高至4.91%的議案。
以上的種種作為,雖說皆符合了前述所提出的解決方案,但其所帶來的無疑是較片面性的效果。而在當前經濟不景氣、國家財政日益困難的情況下,北高兩市的欠款追討勢必成為幻影,想將保費費率調整達一成五的幅度恐怕也是空談。真正值得吾人更進一步深思的,應是在這些方法手段之外,當面對財務責任時,制度面的上層結構部分需如何改善的問題。
為使全民健保能夠永續經營,許多針對改革的策略皆被一一提出:現行的醫療給付是否有調整的必要?保大不保小是否可行?支付制度未來還應做哪些改革?醫療帳戶制是否是一個更好的方式?….等等,不一而足。
依照目前社會現況觀之,在健保已經提供了大部分的醫療服務後,想要實行保大不保小恐怕不太容易。但是,社會大眾應該也要體認到,在資源有限、經費有限,又想要全民有保的情況下,要求得到全部的醫療照護根本是一種緣木求魚的想法。若真要健保能夠永續經營下去,提供全民適切的健康照護,其前提應該建立在「社會可承擔的範圍內」,這樣才不至於使得大眾產生不符現實的期待。
在這樣的前提下,我們的社會究竟願意在健保上負擔多少?由誰來決定負擔多少?誰又必須負責?如果醫療給付要調整,誰來決定應如何調整?這些「誰」要如何找出來呢?等等,這些都是在我們討論健保相關議題時不可避免的問題。討論的機制若無法健全,恐怕得出來的結論將無法獲得社會大眾的認同,並淪為社會不公平的再次體現。
因此,建立良好的運作模式,是全民健保刻不容緩的課題。只要擁有良好的運作模式,則不論在面對哪一種制度問題時,皆可獲得較為有效的解決,也才能使得全民健保真正的永續經營下去。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本文刊登於91.02.08中央日報「全民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