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媒體披露歷經一年經濟不景氣,內政部的統計顯示有百分之三十六的立案老人機構面臨家屬無力支付養護費的呆帳問題,金額累積高達六千餘萬以上,被棄養的老人個案則近五百六十餘人,民間團體非正式的推估則加入未立案機構之個案認為應達千人以上;近日天氣冷颼颼,經濟困境所產生之棄養人倫悲劇更使人份外覺得難過,其實,安養機構呆帳去年民間老人福利也已經發佈這個警訊,這是問題或許只是老人安養問題冰山一角,其嚴重性其實不只是機構營運問題,更攸關到老年弱勢人口群的福利權與生存權,政府不應漠視其繼續發生。
老人安養機構的呆帳,如係為個別家庭因遭遇經濟衰退,導致無法支應機構安養費用而形同棄養,為維護老人權益,政府除應依據老人福利法,配合老人保護網絡,於老人同意下提供個案介入之緊急安置及庇護等方式解決之外,在惡劣大環境中更須未雨綢繆,及早關切到家庭照顧老人之相關經濟與照顧人力之困境,以預防棄養的情事發生。此外,如為經營不善或績效不佳之安養機構,如何輔導甚至接管,也應提出妥善的危機處理方案。
此外,經由老人棄養議題,使人不禁擔憂目前政府老人福利政策與服務供給的方向問題;儘管政府強力推動以現金給付的方式發放「老人福利生活津貼案」,但如以聯合國國際老人年宣言提出老人需求:尊嚴、自主、照護與社會參與的四項目標上,恐怕買不到老人的尊嚴與生存權,還需要建構在更公平、符財務設計之經濟安全保障制度與周延、健全的福利服務資源(醫療保健、安養照顧、社會參與)等配套基礎上。
目前,台灣社會因為經濟及失業導致之民生困境,所產生各項社會問題已漸浮現抬面,社會福利政策如未能朝向解決整體民生議題、強化就業措施,避免整體貧窮現象持續惡化,未來貧富差距加劇結果,將使暴增失業家庭中老人瀕臨危機、弱勢老人處境更行困窘!經濟蕭條所帶來的社會悲劇不是個案而是政策問題,政府應加以正視。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本文刊登於91.01.25聯合報民意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