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定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表示,台灣應趕緊跟新加坡恢復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在此之前,台灣必須儘快與中國大陸完成經貿關係正常化,進而成立共同市場。

事實上,日前瑞信、摩根士丹利等外資機構認為,博鰲會對台灣的實質經濟效益,還要更長一段時間,才會真正浮現。就提升長期競爭力而言,台灣目前最迫切需要的還是加入區域性經濟組織。而馬英九三月廿三日也表示,台灣希望和新加坡重啟自由貿易協定談判,正是希望在兩岸關係漸趨和緩下,推動洽簽自由貿易協定,以突破台灣無法加入區域性經濟組織的困境。

新加坡與台灣曾於二○○一年就自由貿易協定進行談判,但最後因北京壓力,及台灣堅持使用「台灣」名稱,而暫時擱置。

二○○二年六月,當時中共外經貿部長石廣生強調:「凡是跟中國建交的國家,同台灣開展經貿關系,一定要遵循一個中國的原則。這些國家如果跟台灣當局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必然會給他們帶來政治麻煩。」反映的正是當時中國政府否定台灣有在WTO架構下洽簽自由貿易協定的可能。

如今兩岸關係漸趨和緩,是否就能增進台灣對外推動洽簽自由貿易協定?下列制約因素,不能忽略。

一、新加坡外交部在台灣總統大選開票結束後,立刻恭賀馬英九當選,並表示願意在「一個中國」政策下繼續維持與台灣的良好關係,同時又隨即發表聲明再次批評公投。除顯示新加坡在兩岸間進行平衡外交,也凸顯大陸在國際場合上的一個中國原則不會改變。則未來新政府的活路外交,勢必決定於大陸涉台外交政策是否因兩岸經貿關係的發展而改變,難以操之在我。

二、新加坡外交部三月廿九日表示:「如果台灣和中國大陸能在自由貿易協定方面取得進展,台灣海峽兩岸關係也得以改善,而且只要經濟事務不被政治化,星台之間將有許多增進經濟合作的可能性」,凸顯中國因素仍然是推動洽簽自由貿易協定最大的關鍵。

三、依據新加坡外交部的聲明,台灣在與中國大陸成立共同市場後,台星FTA才有實現的空間。然而,大陸對於「兩岸共同市場」,是否可以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基礎上進行協商?是否要求比照中港澳CEPA模式符合「一國兩制」原則?或是只強調符合WTO規則,並不確定,有待兩岸協商。

四、台星都是WTO成員,只要雙方達成絕大部分貿易之關稅及其他限制貿易,以及「涵蓋相當之服務部門」之經貿協定,並分別通知WTO,即可洽簽自由貿易協定。但大陸仍有宣示反對的可能。

綜言之,若大陸涉台外交政策與強化一中原則的國際認同政策不變,兩岸經貿與活路外交如何平行發展,將是新政府必須面對的問題。

台灣在推動兩岸經貿正常化過程中,如何爭取中國不反對台灣同步推動FTA?加速兩岸經貿開放政策,與台灣對外推動FTA談判、外交關係,甚至與國防安全、社會、經濟各項政策目標間的競合,及對國家整體利益與長期發展的影響,都是新政府必須全方位檢視的。

(本文刊載於97.04.21 聯合報第A15版,本文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