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份條文修正案,日前在丁守中提案後,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已經初審通過。如果院會三讀通過,今後黨團協商須全程錄影錄音,並刊登公報。更重要的是,過去黨團協商逾四個月仍無共識時,才能由院會處理,今後將縮短為一個月。

這是敞開國會門窗,讓陽光毫無阻礙地照進過去密室會商、利益交換的立法院最大的改革。能否三讀通過,是對掌握絕對多數的國民黨立院黨團和王金平院長聲望最嚴重的考驗。如果橫生阻礙,不論原因何在,人民會懷疑國民黨的誠信,馬蕭兩位也不能辭其咎。

世界各國裏,電視媒體廿四小時不斷播報新聞的台數,台灣穩居第一。但也因電視台必須倚賴廣告收入支持,新聞畫面必須時常轉換,才不令人生厭。久而久之,觀眾對立法院裏相對謾罵、丟皮鞋、打群架、圍困主席台、把院長鎖在休息室裏、乃至一哄散會的種種怪現象,變得麻木不仁。外國媒體先還偶爾播放這種場面,傳為笑談,看慣之後也減少了。只有愛台灣的華僑為之痛心疾首,不知如何向外國人解釋。

前幾天有人提議公布立委出席院會的次數,作為選區民眾監督他們選出民意代表是否盡職的指針,遭受地區立委同聲反對。所持理由是他們常須回鄉「服務選民」,真正可笑之至。難道為服務選民,就必須荒廢職守嗎?本末倒置,莫此為甚。

美國有個ESPN電視台,經常轉播NBA球賽,台灣觀眾對之並不陌生。該台在美國國會開會時,也經常全程轉播,看不看由你。我國的立法院,每年預算總用不完,才有為曾永權副院長買了豪華的凱迪拉克轎車,被批評後換車,使國庫橫遭損失的事件。從立法院預算裏撥個二、三千萬元,成立一個「立法電視頻道」,全程播放院會或各委員會開會情形,輕而易舉。因為無須搞變化,只要鏡頭對準講話的委員就夠了,花費無多,卻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許多立法委員平時趾高氣揚,盛氣凌人,但一到電視攝影機前,就判若兩人。立法電視頻道如能開播,使遠在中南部的選民可以考察他們票選出來的民意代表,是否言行如一,有無貪瀆之念,對於提高立法效率,杜絕結黨營私,保證有效。

(本文刊載於97.04.19 聯合報第A23版,本文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