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金融產業曾有過輝煌歷史,支持成就台灣的經濟奇蹟。然而,8年來政府管制不得當,競爭力薄弱,甚至淪於政治角力的籌碼,以致整個行業衰敗,金融需求外移,基層金融機構獲利能力不佳,中小企業融資困難,貨幣與匯率政策不夠自主透明。由於景氣低迷、廠商外移及消費意願低落,以致民間超額儲蓄高達4.9兆元的歷史高峰,在需求面上又面臨企業資金壓力不強、雙卡風暴及房貸瀕臨上限,導致目前銀行體系有3.7兆的閒置資金找不到出路。

台灣的銀行業,資產報酬率 (ROA) 在1990年代普遍在 0.5%以上,但2005年降為0.3%,2006年甚至降為負值(-0.03%)。淨值報酬率(ROE)在1990年代約在6%以上,2005年降為4.81%,2006年降為負值(-0.43%),利差大幅下降,爛頭寸充斥而客戶借不到錢,金融業促進經濟發展之功能破壞殆盡。2007年的WEF全球兢爭力排名,台灣金融業的「銀行健全度」排名,在131個評比國之中,從上年的第100名又往下掉為第114名。WEF全球競爭力報告還指出,台灣「金融市場成熟度」表現不佳,影響台灣整體競爭力。

香港中文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受《21世紀經濟報導》之委託,完成了「2007年亞洲銀行競爭力排名研究報告」。從報告中之兩岸銀行競爭力排名變動,看得出兩岸金融業消長態勢。大家當然心裏有數,應是我消彼長,但見到具體數字,還是嚇一大跳。報告中之兩岸銀行競爭力排名變動,台灣的競爭力普遍下滑,國內銀行排名如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從2006年的第32名下跌到2007年的123名,後退91名。玉山銀行從41名下跌到103名,後退62名。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從34名下跌到74名,後退40名。台灣渣打國際商業銀行從80名下跌到118名,後退38名。反觀大陸的金融業競爭力正逐步上升,如中國工商銀行從37位上升到16位。中國建設銀行從44位上升到23位。中國銀行從34位到20位。中國農業銀行從82名上升到第41名。北京銀行103名上升62名。由兩岸銀行在競爭力上的變遷態勢,足見執台灣金融之失政。

亞洲銀行競爭力排名研究主要是探討如何評價商業銀行的競爭力,並尋求在亞洲許多個經濟發展水平迥異的國家和地區之間,找出一項可以得到學術和市場雙重認可的競爭力評價標準。亞洲銀行競爭力評價主要基於兩個方面,一是根據歐洲Bankscope數據庫得出樣本銀行的客觀指標,二是透過對亞洲地區商業銀行主管及相關領域專家的訪問,得出樣本銀行的主觀指標。也就是競爭力的評價是依據三套指標,一個是股東回報率即收益指標,一個是客觀因素即客觀指標經由會計報表所反映出,另外還有主觀因素即主觀指標,三種指標去年我们各给了1/3的权重,很多人对这一点有争论。各占1/3的權重,最终的排名依据是两项指标的综合评分。最終的排名是依據各項指標的綜合評分。2007年競爭力排名前15名銀行依序為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渣打銀行(香港) ,恒生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星展銀行,韓國國民銀行,中國銀行,新韓銀行,馬來西亞大衆銀行,瑞穗金融集團,泰國彙商銀行,三菱日聯金融集團,印度HDFC銀行,盤古銀行。台灣的銀行未與焉。

比較兩年的競爭力排名情況,對於兩年均參加排名的109家銀行來說,有4家銀行排名變動在31至40名之間,5家銀行排名變動在41至50名之間,2家銀行排名變動超過50名。另外可以發現到台灣的銀行競爭力不僅沒有擠進前15名,且排名情況還退步不少,相反的由上述可知大陸的銀行不僅擠進前15名,競爭力排名還進步許多。

在所有109家兩年均參評的銀行中,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的競爭力排名變化最大,客觀因素方面,台新國際的受損貸款準備金對受損貸款比率大幅下跌,資産質量大幅下跌。此外,台新國際的淨利息收入對産生利息資産的比率也有較大的下降,跌幅接近30%。玉山銀行的資本回報率,從2004年的27.00%,下跌到 2005年的11.86%,2006年的1.1%,連年惡化使得排名後退62名。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後退40名其資本回報率顯著惡化,2004年及2005年分別爲16.00%、15.44%,2006年驟減至-14.69%。台灣渣打國際商業銀行退38名,國際客觀因素指標的惡化主要是由於資産流動性和資本充足率的變差,對股東的回報出現較大問題。

中國農業銀行上升41名,因為資本回報率變大使主觀排名變好是農業銀行競爭力排名進步的原因。北京銀行上升41名,排名進步主要是由於資本回報率的進步和資産流動性和銀行效率也有較大幅度的提升。

台灣的銀行營業收入中,平均仰賴利息收入的比例仍達74.02%。顯然國內銀行仍有逾放款高和家數過多的問題,營運主要收入來源仍依賴傳統的存放款業務,金融創新稍嫌不足。比較近幾年本國銀行和外商銀行營業業務差異之後,發現本國銀行收入來源中約有八成五左右為存放款業務,但外商銀行則低於七成;外商銀行承作之外匯、保證及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在國內金融市場占有相當大之比率,尤其在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

由於台灣1990年代開放民營銀行的設立促進金融自由化,及推動公營銀行民營化,並且推動金融國際化,開放外商銀行擴大設立據點,造成銀行家數過多,出現惡性競爭情況,且銀行業面臨企業對外投資成長,企業金融的業務日漸萎縮,銀行間競相推展消費金融,導致累積龐大的不良債權。即金融機構的過度競爭和存放利差日益縮減,逾放比的攀升和不良債權的累積,皆導致台灣的金融業出現嚴重的問題。

金融弊案接連爆發,如力霸事件衝擊國內金融秩序,應補強公司治理,台灣的法律並未禁止銀行借款給董事或集團公司,因此台灣應立法禁止集團跨足金融業並持有金融機構股份,也應禁止銀行借款給有利害關係的公司成員或董事。

中國政府於1994年成立三家政策性銀行,承接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政策性放款以避免不良債權進一步的上升,接著在1998至1999年中國先後成立信達、東方、長城、華融四家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依序附屬於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及中國工商業銀行,協助收購、管理、及處理不良債權,達成優化銀行資產且減輕國有企業利息負擔的目標。也就是透過建立三家政策性銀行接收原國有銀行的政策性放款,以減緩新增不良債權的增加外,更成立四家資產管理公司進行國有銀行的資產重整,以改善其財務體質的狀態。

大陸在過去20年的改革歷程中,國有商業銀行由計畫經濟管理模式,逐步走向市場經營管理,以提高自主經營與獨立管理的能力。持續的經濟增長,使政府的稅收將會穩定地增加,而有充裕的資金處理大部分不良債權,使其不會影響到經濟的運作。因此,政府的財政狀況將會是打消不良債權的關鍵。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7年2月份卓越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