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行政院組織法上一次修正通過的時間,是在民國六十九年六月,且國民黨執政時期亦迭有修正之提議,但民進黨在執政將屆滿八年時才提出行政院「瘦身」案,未免讓人覺得執政黨內充滿了失敗主義的氣氛,並已預先為其將成為在野黨而擺出陣仗。

民進黨執政八年並不算短,而行政院組織法的修正也不是新案子,但由於執政黨往往難以自廢武功與自棄龐大資源,故近八年來的民進黨終究未能彰顯出「新政府」的新意。

陳水扁總統在民國九十年政黨輪替之初,不僅召開過全國行政革新會議,更還煞有其事地在總統府組成一個由其親自主持的「政府改造委員會」,並要求擔任執行長的總統府秘書長在短期內提出方案。然而,這張支票在他首任總統屆滿時,即已宣告跳票。現今陳總統距離任期屆滿不到百日,此刻行政院提出這般重大的政策,未來政策的成敗及執行的責任,難道還是由陳總統、張院長或民進黨來承擔嗎?

政府工作固然有其延續性,但應是指日常行政工作而言,並不應該包括新政策的決定。例如,陳總統曾在新政府成立之初,即斷然停止核四廠的興建,儘管造成了台灣經濟的重創,但陳總統確實擁有落實該黨政策的權力正當性。然而,即使陳總統目前又正準備以「苦行」來推動「入聯」政策,但總統改選的憲政制度則已宣告他只是位跛腳總統,決定任何一項新政策都已經失去了正當性的基礎。易言之,陳總統現在所領導的政府,應該只是由常任文官主導日常行政運作的「看守政府」,而政府的延續性也應僅指政府行政事務不因政黨輪替或競爭而中斷。

目前即連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所提的政見,也與陳總統主張不同,這是民主選舉制度下的當然結果,也說明了「舊政府」目前已失去提出新政策的正當性。因此儘管行政院院會通過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後將送請立法院審議,但立法院似乎也可以「看守政府」不宜提出重大政策法案為由,將該項草案退回行政院,從而也建立新的憲政慣例。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聯合報,2008,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