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謝先生針對馬先生提出的政策,指出是破產的經濟。但筆者細部研究謝長廷的經濟政策,才發現內容空虛籠統,沒有具體建設內容,且充斥著排商主義。若謝長廷先生當選,未來廠商根本難以投資台灣,因為廠商要投資台灣,是有很多附加條件的,近乎排商主義。企業界可要好好研究謝先生所提出來的政策。筆者先以謝先生的租稅制度來分析:

推動綠色財政改革建立有競爭力的租稅制度,是謝長廷的租稅主軸,其主張的健全我國稅制,應從稅基的合理性出發,避免以往過度強調減稅的政策思考。其中包括了:

1.研議配套方案取消軍人、中小學教師免稅。筆者評論:軍公教配套取消免稅,民進黨已經喊了八年,謝先生當過行政院長都做不到,憑什麼當總統就做的到?配套方案為何,選舉前應該告訴所有的軍公教人員才是,不是這樣一句就帶過。

2,二○○九年底即將期滿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中,不符合國際潮流的租稅獎勵不宜延長;取消租稅獎勵所增加的稅收應優先用於降低個人綜合所得稅以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推動能源稅制,依租稅中立原則將依所得租稅負擔轉為對環境衝擊大小決定租稅負擔。
筆者評論:到底是那些產業的租稅獎勵不宜延長呢?行政院跟謝長廷同個政黨,2009那些產業不補助,應先公布給企業界知道才是,讓企業有所因應才是。另外所得稅已於近日調降,能源稅制又何時來推動,因為減稅容易加稅難,先降稅但對取消補助及加稅,卻交代不清,難道是為了選舉,不利選舉的就延緩公布,企業根本無所適從。

3.循序漸進推動綠色財政改革,以創造環保、能源與經濟三贏效果。筆者評論:綠色財政改革當然很環保,所謂的三贏就是壓縮經濟,來創造環保及能源的這兩贏。在經濟不好的現在,推動綠色財政改革,人民會支持嗎?筆者建議這種議題公投才有意義。

4.「能源稅」應依不同化石能源別單位熱值與含碳量,並兼顧消費用途屬性及環保節能效果等訂定稅額從量課徵。實施能源稅後,併同考量取消汽車燃料使用費及油氣類貨物稅,並推動稅、費制度改革。 筆者評論:也就是要加稅,石油也要漲價,謝先生難道反對現在行政院的油價凍漲政策嗎?能源稅對於經濟的衝擊,謝先生認為沒影響嗎?

5.能源稅收淨額應優先用於降低個人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以及提供環境能源相關研究發展支出,以維持租稅中立,創造雙重紅利效果;其次用於公共建設、人力投資及社會福利;並將部分稅收分配予地方政府,促進地方發展。 筆者評論:現在所得稅已經調降,請問能源稅那時課徵?稅制改革應該是有增有減的同時推動,既然所得稅行政院已經說調降,難道謝先生執政後還要再降稅,豈不是走向破產經濟。

6.取消對能源密集產業直接補貼或租稅減免。 筆者評論:這一點很重要,請謝先生告知,那些產業是能源密集,請您定義清楚,因為沒有政府的補貼或減免,許多產業就無法在台灣生存,等同於將廠商趕離台灣。據筆者認知,許多的電子產業都是高耗電的,謝先生到底要取消那些產業補助,關係台灣未來的經濟。

7.獎勵產業採取清潔生產製程及環保技術。 筆者評論:很好,但怎麼獎勵,要說清楚吧!

8.推動新能源、再生能源,以及節約能源技術,落實綠色生產與消費型態,發展低碳經濟體系。 筆者評論:說的比做的快,台灣本來就不產能源,如果有新能源,其成本要多花多少?發展低碳經濟體,是否不符標準的就趕出台灣,這要說清楚吧!

9.建立鼓勵廠商投資與激勵人民工作意願的所得稅制。筆者評論:那麼投資限制,廠商怎麼增加投資,又要省電、要低碳,政府卻要課能源稅取消補貼,算來算去沒有幾個產業可以投資台灣。現在人民不是沒有工作意願,是根本找不到工作,租稅激勵用錯方向了吧!

10.研議配套方案後廢止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筆者評論:我想謝先生這點應該可以很快實施,因為減稅有票,就算不用配套也可以立刻做。

11.合理降低個人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的差距。筆者評論:我想謝先生這點應該可以很快實施,因為減稅有票,就算不用配套也可以立刻做。

12.調降遺產稅稅率應反映資產外移的避稅成本,以創造資金回流的誘因,擴大稅基增加稅收。筆者評論:遺產稅都要降到10%了,有錢人都不願意投資台灣了,那管遺產稅。

這十二點是謝長廷先生的租稅政策,就如同筆者每項的分析,能源及環保及經濟三贏,犧牲的就是經濟的發展,來造就能源及環保。在台灣投資的廠商,必須要考量萬一謝長廷當選,對台灣設廠的嚴格限制,及取消各項的補助,企業及工廠要如何因應。從租稅政策來看,謝先生的排商主義明顯,這正是筆者所擔心的。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本文刊登於97.2.26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