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了維持中央與地方正常運作,發展建設,帶動經濟發展,必須要有穩定的財源,其中稅收就是主要的來源。各級政府向人民或企業課徵的租稅目前多達18種,未來應隨著國家發展需要以及社會變遷,進行稅制改革與修訂。

執政黨總統候選人在2008年1月提出「調降遺贈稅至10 %以下」之主張,大開選舉支票討好民眾,可是卻忽視了稅制的合理性,缺乏專業判斷,未來如果將遺贈稅調降至10 %以下,將造成稅收短缺,稅源流失,貧富差距不減反增的窘境,短視近利的行徑實在是不智之舉。

台灣的所得分配差距倍數在1995到1999年約為5.3到5.5倍之間,但是2000年之後,所得分配差距倍數一直維持在高檔,接連6年維持在6倍以上,2001年甚至達到6.39倍,所得分配不均的情況日益惡化。所以由此可知,未來的租稅改革應該加強推動稅負制度降低貧富差距的功能,而不是反向操作,一味討好富人,導致租稅制度的所得重分配功能無法發揮,違反社會公平正義。

美國的投資之神巴菲特(Warren Buffett)於2007年10月接受美國NBC訪問時表示美國的稅制極度不公平,因為2006年他的收入為4600萬美元,秘書的收入為6萬美元,可是他的稅率僅為17.7 ﹪,公司秘書的所得稅率卻高達30 ﹪,所以巴菲特認為稅制有改革的必要性,而且他應該繳交更多的稅金。

國外的有錢人都可以拋開個人的利益,從社會整體的公平正義為出發點,運用前瞻性的角度來思維。台灣應該要見賢思齊,效法他們的精神,不應自私自利僅以特定團體的利益為出發點,讓整體社會形成惡性循環,貧者越貧、富者越富。

未來租稅改革應以專業為導向,勿以外行領導內行,排除政治干擾因素。政府進行減稅的同時,應推出配套措施,加強稅制公平合理性,降低貧富差距,並且推動稅制朝向國際化邁進。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2008.01.24刊登於東森新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