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國家的總統接受媒體訪問時,通常都是有重要的政策要向全國百姓瞭解,目前正是立委選戰方酣之際,而總統的任期也早已進入倒數計時,作為一位「看守總統」除了呼籲理性、冷靜與和平地面對大選外,其實並不應該再有任何重要的政策宣示。所以,陳總統接受三立與民視專訪,應該在這樣的脈絡下觀察,而電視媒體能否公正與公平地對待其他政黨,則是另一個觀察重點。

在三立電視台長達兩個小時的專訪中,儘管電視畫面裡的字幕與媒體主持人尊稱被專訪者是陳「總統」,但訪談內容卻讓國家領導人實際上已降格為「置入性」的民進黨助選員。然而,選罷法規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各級機關於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活動期間,不得從事任何與競選宣傳有關之活動」,而陳總統以「總統」此一「憲法機關」的地位接受媒體專訪,卻在專訪內容中以幫民進黨競選宣傳為主題,故已有藉「公器」為民進黨助選的實質。

退一步言之,如果民視及三立電視台專訪的是「陳主席」,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第四十九條之規定,民視或三立電視台亦應公正與公平地對待其他政黨的主席,而給予相同的機會才是。

雖然三立電視主持人向陳總統提問時,形式上都是當前爭議的話題,但像足了排球場上做球給同隊隊員殺球一般。例如,陳總統談到邦交國帛流人口才一萬八千人,這麼小的國家就舉行過許多次的公投,並意味台灣有兩千三百萬人口又豈能不辦公投?事實上,古希臘城市國家的人口大約四、五萬,他們的民主政治就是公民投票的直接民主,而人口不到二萬人的帛琉,當然應該事事採取公民投票。但是,帛琉的例子不僅不能賦予台灣實施公民投票的正當性,反而卻可作為現今民族國家因人口眾多,而必須以間接民主體制為主的理由。

另一個例子,則是陳總統藉由專訪的機會,一再將公民投票簡化成民主,而又把民主混淆為具有普世價值的基本人權,這是亟待澄清之處。美國著名的政治學者薩托里指出,「民主」的構成應包括保護人民免於獨裁和暴政之「人民的保護」,以及實現人民的統治意義上之「人民的權力」,故選舉投票僅是民主的一個要件而非全部。薩托里不僅認為保護人民免於獨裁和暴政之「人民的保護」,亦即「民主」要素中的自由、憲政或法治部分,才應屬於普世價值而可以移植。

更嚴重的問題是,陳總統在接受專訪中說出了:「選舉沒師傅,別人買了就有」的話,不僅失言而且觸法,但主持人卻未進一步追問其證據。這樣的指控對於掌握行政大權的總統及電視傳播媒體來說,皆應以事實及追求證據為基礎,否則便屬助選員之競選言論構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觸犯其他刑事法律規定之罪」,因涉嫌違反刑法上的誹謗罪而應受到追訴。

薩托里因拉丁美洲大部分地區雖然民主選舉投票的程度很高,但司法獨立卻備受爭議,使他感到驚訝者是:為什麼對這種「選舉的民主化」之追求竟可優先於法治?反觀陳總統僅接受特定媒體專訪,訪談的內容既鼓吹選舉投票式的民主且是為民進黨助選宣傳,這些在競選活動期間的作為實已斲傷了法治的尊嚴。如果當權者在選舉期間結合特定媒體一再挑戰法治,台灣的民主遲早將拉丁美洲化。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2008-01-07/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