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一連串的共同基金弊案,斲傷了美國投資人信心,也驚動了美國檢調單位與證券主管機關,擴大監視有問題的共同基金業,美國國會亦舉行聽證會要求改革共同基金業,以防杜共同基金弊案再現。

共同基金是一種「共聚資金、共擔風險、共享利潤」的投資方式,依投資標的可分:債券基金 (公司債、政府公債、金融債券)平衡及股票基金 (國內外股票)。基金投資人逕行選定基金標的,將資金存入該基金指定的保管銀行基金專戶後,由專業的基金經理公司操作。

基金投資人可以免除直接進入債券或股票市場選擇標的的工作,但仍須承擔基金標的淨值漲跌的風險,也就是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我國俗稱投信公司),透過專業理財人員的分析與操作為基金投資人謀取最大利益。

基金由於投資人為數眾多,難以取得所有投資人的共識,為了方便管理,共同基金所有的投資決策,都是由基金經理人或基金公司一手包辦,投資人無法表示意見,只能從投信公司的宣傳廣告或銀行理財專員的推薦,選擇基金公司任由基金經理人操作。基金經理人絕對的權力,造成了基金「黑箱」作業的弊端。

其次,對基金公司而言,不論投資人獲利與否,都能依基金信託契約收取管理資產的固定百分比的經理費及銷售手續費,此種採用共產制度的共同基金,缺乏為投資人創造績效的動機,形成基金公司經營上的保護傘,導致漠視投資人的權益。

「誠信」是基金發展的基石,也是獲得投資人認同的關鍵。美國的共同基金市場規模高達7兆美元,聚集來自美國近半數的家庭及退休人員的血汗錢,美國基金經理人卻藉由收受額外佣金與利用延遲交易 (delayed trade)來攫取不當利益,使美國共同基金業者的誠信受到9,500萬投資人質疑。

根據報導,在2000至2003年的基金空頭市場中,基金投資人各類投資總計虧損達8兆美元,占其資產價值逾40%。然而,基金經理人收入並未大幅減縮,年收入尚逾兩千億美元,平均費用成長36%。為此,美國參議員費格拉在國會聽證會上怒指「美國共同基金現是世界最大的騙錢行業」。

美國共同基金的問題主要是,基金業者忽略了賴以為生的「誠信」。共同基金業者理應將投資人利益永遠擺第一。然而,大多數違法的美國基金公司都是把公司營利收入及經理人最大利益放在第一位,一旦基金經理人把個人利益放在第一位時,所謂的專業投資便蕩然無存,並會在投資人的血汗錢虧損時,把責任推給景氣衰退與空頭市場。

美國司法機關在調查問題基金發現問題所在後,不但積極進行修法以彌補法律漏洞,並懲處違法業者迫使繳出大量罰金。美國執法機關積極的作為重整了美國基金市場的紀律,也恢復投資人對基金市場的信心。

我國投信事業始於民國72年,為配合行政院核定的「引進僑外投資證券計劃」第一階段間接投資政策而開創。首家投信係為國際投信於民國72年設立。嗣後陸續於民國74年至75年間,核准光華、建弘及中華三家投信公司之設立。民國81年5月配合資本市場開放政策進行的投信事業管理規則修正,再核准怡富等11家新投信公司成立,使國內投信公司家數增至15家。

加上90年蘇黎世、遠東大聯、凱基、玉山等四家及隨後獲准籌設成立的國票、中興及第一富蘭克林等三家投信,目前計有43家投信。根據投信投顧公會統計,至去年12月底止國內投信共同基金規模共新台幣2.67兆元,占國內生產毛額的四分之一,但由於國內共同基金的市場發展畢竟只有短短的20年,相較於歐美已發展二百年左右的歷史,市場規模仍有極大差距。

由於國內基金市場規模尚待拓展,卻有高達43家的同業搶食市場資金,顯然台灣投信業是一「割喉競爭」的行業。投信業者為了競爭搶客戶,常有一些較誇大的廣告誤導投資人,也常有人謀不贓詐欺致富的害群之馬。

台灣基金市場常為人詬病的包括經理人與上市櫃公司勾結出貨、認養或延遲交易的弊端,且曾傳聞的「鎖單交易」,就是投信與上市公司私下達成協議,由投信以共同基金的資產買入該公司的股票,達成護盤或炒作股價的目的,雖然買進的股價不一定上漲,基金淨值有可能損失,但投信公司仍能靠賺取銷售基金的手續費及經理費的收入而獲得利潤,而且與上市公司勾結的不肖經理人還可私下賺取上市公司給予的謝禮。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曾刊登於93.02.01經濟日報17版知識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