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兩千年總統大選的結果實現了「政黨輪替」理想,弔詭的是民進黨似乎沒有成為執政黨的感覺;新政府戮力實現的「三三三宜家方案」選舉支票,在強烈的爭議與七折八扣之下已面目全非,其重要支柱之一的普遍式老人福利津貼也正式跳票了。有趣的是其間還出現國民黨立法委員意圖強力立法通過老人福利津貼的插曲,而新政府的回應卻像是過去的國民黨,攻守易位了,連立場都一百八十度轉變,十足的歷史鬧劇。
好不容易,討論的焦點總算回到過去所規劃的國民年金體系,並確定以此取代民進黨長期以來所主張的普遍式老人福利津貼,民進黨的理想最後仍是終結在民進黨政府手裡。但這還不是故事結束。在新政府經建會所提出國民年金方案中,涵蓋了舊政府時代的年金保險制度及其修正案、全民提撥的平衡基金案(也可說是借屍還魂的老人福利津貼)、以及個人退休儲蓄帳戶案,其意識形態光譜從最左派的普遍式福利津貼到最右派的強調個人責任都有,如此或許也正符合所謂的「新中間路線」-不左不右、亦左亦右、左右共治,只是苦的是一般老百姓,只能瞠目結舌、不明所以。終於,連一向溫馴的文官體系也有了反彈的跡象,經建會人力規劃處劉處長的請辭進一步白熱化了我國年金政策走向的爭議,究其根本不僅是左、右之間的路線矛盾而已,更是專業官僚面對政策不明確所產生之不受尊重的強烈無力感。
雖然我們並不認為其他國家的經驗可以直接移植到台灣特殊環境之中,但在我們自身政策拿捏不定之時,適度地回顧一下國際間年金改革的發展,應有助於我們理念上的澄清。以歐盟十五個國家的做法為例,乃是著重在建立三道所得安全保障的機制。第一道以提供全體國民基本所得安全的公辦年金為主,依然採取「隨收隨付」制,強調危機分攤的再分配功能;第二道則是與就業和薪資相關的附加年金,提供補充性的年金給付;第三道則由個人自由選擇參加與否、以及不同方案類型的個人年金所組成,以滿足個人互異的需求。而且,歐盟還進一步強調這三道所得安全保障機制之間應有更密切的連動關係,例如丹麥、芬蘭、與盧森堡規定加入第二道與第三道保障的人可以減少其公辦年金;又如英國規定第二道與第三道保障只要超過一個法定標準,人們可以選擇退出公辦年金。
雖然在「民營化」思潮激昂的一九八○年代,「隨收隨付」制的公辦年金保險體系受到強烈的質疑,而有了「財務危機」的警訊,並刺激出當代的年金「改革」;然而,「改革」的結果卻備受爭議,終至有人質疑年金「危機」是否真實存在、抑或只是個迷思?現在,當代年金改革的方向已不是誰取代誰的問題了,而是如何在充滿風險與不確定性的後現代社會中,為所有的民眾建立多重的安全保障,尤其是各種不同所得維持措施之間的密切搭配,更成為改革所關注的重點。
那麼,台灣的年金政策究竟應該何去何從呢?其實政策的爭議點不該停留在「每月三千元」之類的思考,事實上區區三千元也滿足不了老年的經濟安全需求。政策的核心也不應是選舉支票的兌現與否,而是釐清何種程度的所得安全保障是政府責任的範圍,又何種程度以上該歸屬於個人責任。同時我們也難以期待藉由單一的政策或措施來解決人們的複雜問題,如何建立多重的保障網絡才是前瞻性的做法。如此,台灣的社會福利決策才能跳脫過去的短線炒作,重回到制度面的整體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