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一年中,有關土地增值稅是否再修正的問題,再度引發了朝野的爭議,其主要的原因是土增稅減半征收的政策即將結束,自九十四年二月一日起,政府到底是採用原來舊制,亦即回歸到40%、50%、60%的土地增值稅稅率水準,還是繼續沿用20%、30%、40%的減半征收稅率,成了朝野之間的角力問題。

隨著立委選舉的結束,朝野生態發生了較大的改變,執政黨在未能國會過半的前提下,承認政策失當,為了彌補選舉情況不佳所可能導致的民心向背,於是積極謀求補救之道,但一則內部派系紛擾不斷,一則外部杯葛甚多,加上政策不明,監委提名頗受爭議,導致政策的推動相對困難,朝野之間的角力,衝擊了房地產政策的實施,亦影響了房地產的發展,除了低利貸款與國宅政策多所波折之外,其中,較具爭論性的問題,仍以九十四年元月即將到期的土地增值稅是否依然滅半征收的策略有關。也就是說,政策面上與房地產有關的因素雖多,但比較直接的應仍是土增稅減半征收是否能再延一年,或是房地產的交易稅能否長久下降的議題。

政府於三年前宣佈實施土地增值稅減半征收政策,但此政策的推動並非是由下而上的推動,亦非是謀士經過長久規劃過後所獲得的一項具體可行之政策,事實上,其決策過程是由總統宣佈在先,財政部隨之奉行在後,是一種未經規劃即由高層下達辦理的案例;而觀其原由,其表面上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剌激經濟景氣的復甦,以及活絡房地產市場的交易,而財政部真正的目的則是希望達成「將其最高邊際稅率調降為百分之四十,同時檢討稅基侵蝕情形;並確實解決公告地價偏低問題,以彌補土地增稅累進稅率調降之稅收損失」。

惟財政部的修法目的與財改會的宗旨並非完全吻合,因為財改會所提出的中期稅改措施是「土地增值稅的改革在於調低稅率,將最高級距稅率由百分之六十降低為百分之四十」,由於二者的看法並不完全相同,在房地產交投不如預期的情況下,業者對於財改會的政策仍存有降稅的預期,而財政部卻僅止於延長一年的考量,讓投資人較難掌控購屋的契機,也由於財政部與財改會的認知有差異,讓投資人對此種不甚確定的政策產生懷欵;此外,此種充滿政治利益考量的決策因素,雖具有短期的政經效益,但對其可能所產生的社會利益重分配,以及政策干擾所造成的社會資源及人心之扭曲現象,卻不曾有過詳細的說明。

事實上,若就土地增值稅減半征收的策略來看,在短期間內,其對於房地產業者確實有所幫助,因為此種以政治來領導專業的權宜之計,讓房地產的去化呈現活絡的景觀,而營建類股的價位也因此而大幅度的揚升,但營建類股的股價由警察股變成雞蛋股,再由雞蛋股變成炸雞股,股價繼而超越面值,有些個股的股價甚至超過聯電、台積電等電子類股的積優股,惟其價位的提升,所依賴的不是經濟景氣的復甦,亦不是業者的自覺與自律,而是來自政府的不動產政策之加持;然而,在房地產的去化以及營建類股的上揚均有不錯的表現之時,我們也必須正視或考量一些現實改變的因素,那就是台灣具有消費實力的人口正慢慢地往外移動,而出生率亦呈明顯的下降,此兩種因素讓台灣的人口可能產生下降的情形;由於人口的增加是影響房地產去化的重要因素,而人口的下降則意謂著房地產市場的可能萎縮,這也是房地產去化活絡,但大坪數的豪宅之去化卻較一般房地產的買賣更為活絡的主要原因,因為國內有太多的中下階層的子民,他們極需房地產作為安身立命之處,但其並没有足夠的能力來完成購屋的夢想。

其實,最早提出降低土地增值稅的問題並非是經發會,也非行政院,而是前財政部長邱政雄與本人的提議,後來經過多次修正之後,變成了土增稅減半征收的議題,原創人是誰早已被忘記,只是當年邱部長的提議,己間接被政府局部落實,亦可算聊表心意,只是在房地產的黃金歲月己然過去,而國人房屋自有率己達八成左右,以及房地產己不再是最重要的投資保值工具的情況下,固守原來的土地增值稅之征收水準,其實也沒有太大的意義了。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