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的發展與國民所得的增加,人民可供選擇的投資工具也愈來愈多,有些投資工具的獲利性較高,但風險性較大,如股票,選擇權等;有些投資工具的獲利性較小,但風險性也較低,如基金,債券等;由於投資的高報酬必然伴隨著高風險,因此,如何在一定的風險水準下求其報酬為最大,或是在一定的報酬水準下求其風險為最低,就成了投資人是否參與投資所必須考量的重要問題,而投資人在規避風險的考量,保險業務因而興起,即使是較少參與的不動產融資業者亦不能免。

一般而言,房地產買賣所需考量的因素很多,其中,資金的充分與否為影響房地產去化的關鍵因素,由於房地產買賣所需的金額十分龐大,除了少數的購屋者可利用以房換屋,或是以大量的儲蓄或利得購屋之外,大部分的購屋人都必須利用銀行的貸借資金來完成購屋的目的,因此,房貸的高低一直是購屋人所必須面臨的問題;另方面,由於國內的住屋率己達八成左右,加上人口逐漸減少,購屋潮有下降的趨勢,而金融機構的家數增加,金融業者在競爭激烈,獲利相對有限的情況下,乃爭相吞食房貸的大餅,其所願意貸款的成數亦逐漸由幾成的房貸轉變為全額貸款,包括富邦銀行,台新銀行,台北銀行,以及國泰世華銀行等,都推出了是全額房貸,甚至是超乎全額房貸的房屋貸款供民眾選擇,亦影響了國內房地產市場的去化。

不過在所謂的「百分之百房貸」專案中,大抵都是以一般的房貸搭配高利率的信貸來完成,此外,為了達到風險控管的目的,金融機構在貸放之前,必然會對貸款的對象及額度加以蒒選,有些銀行會對房貸戶的申請條件加以設限,而其所需的條件包括必須為白金級客戶,有固定薪資的上班族,必須是都會區的房屋,自行卡友與往來款戶,限定為收入穩定且支付能力足夠上班族、公教人士、專業人士等,必須是買賣件或轉貸件,或無貸款不動產的個案等,亦即消費者若欲參與銀行業者所推出的百分百房貸專案,尚必須考量自己是否符合貸款的資格,亦即這是一種限制條件下的貸款方式,而非全部開放的貸款策略。

為了讓購屋人有另外的選擇,美商聯合保證保險公司(UG)透過國內台新銀行的媒介,推出了亞洲首件的「房貸保證保險」,在這樣的購屋保險體系下,消費者只要支付約0.9%至2%的保費,便可增加房貸金額的一成至兩成,最高可達二成五,亦即由購屋者負擔六成五的自備款,而保險公司提供二成五的保證,在此情況下,一般的購屋者就可以不必考量其是否符合全額貸款條件的問題,也可以規避較高的房貸利率問題,因為現在的金融機構大都承辦低利率的房屋貸款,且其可貨的成數約為八成左右,若以一般房貸利率2.25%至3.28%的水準來看,購屋人只要參與房貸保證保險,則其就可以享有一般房貸的較低利率,而不必考量利率較高的信用貸款利率。

購屋人參與房貸保證保險除可享有相對較低的購屋利率之外,還可減少自備款的負擔,亦可隨房貸期限,分為15至20年攤還保費;由於此類的保險業務對購屋人相對有利,亦即房貸保證保險優於全額房貸,可供購屋人的另類參考並作選擇,而國外房貸保證保險業務亦十分盛行,國內雖於九十三年十二月上旬才正式引進房貸保證保險業務,但購屋人若能利用自有資金結合房貸保證保險的購屋策略,一則可以減少自備款的負擔,一則可以避免全額貸款的高信用貸款利率,其不僅可以增加個人對房屋的需求,而且有助於整體房地產市場的活絡。

在競爭激烈的社會中,唯有站在消費者的立場去處理相關的業務,才有機會永續經營,因為這是一個消費者主權的時代。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