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由於軍購的紛爭,以及政府不當支出所可能造成的財政排擠效果,讓民間開始對政府的施政方式產生極大的懷疑,特別是政府以龐大的金額購買遙不可期的軍備,不僅加深了兩岸的緊張氣息,而且也讓正當性的防衞性軍購支出無法與充分的民意相結合,從而引起朝野之間的不當對立,因為違反民意下的軍購策略基本上是很難獲得人民的認同的。
以國內的軍購案來觀察,政府目前編列了六一○八億元購買軍備,由於購買武器所需的費用很大,以現有的財力與物力並無法購買這類型的裝備,因此,政府亦無法以一般的公務預算來支應;事實上,此一預算案是以特別預算案來處理,然而,為何軍購必需以特別預算案來支應呢,因為其所需的金額十分龐大,並非是一般的正常預算所能支應,但什麼是特別預算呢?要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政府才得於提供特別預算呢?根據預算法第八十三的規定,政府得在下列的特殊情況下,行政院才得於在年度總預算之外,提出特別的預算案,即
一. 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
二. 國家經濟發生重大變故;
三. 國家發生重大災害;
四. 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綜觀當國內的政經局勢之變動,朝野之間的紛爭雖然不斷,人民生活的痛苦
指數亦明顯上升,但並無預算法第八十三條所規定的情事,也就是說,行政院並無編列特別預算的正當性;另方面,行政院為了解決特別預算的問題,特別從國營事業的釋股,出售國有土地,以及國家舉債等籌款方式,來解決特別預算的問題,國防部則以少喝珍珠奶茶換軍購的說帖,試圖讓國人接受國家花大錢購買軍備的政策,問題是這樣的作法實在值得商榷。
在實務上,由於此一軍購案所需付出的費用委實太過於龐大,一但付之實施,不僅對國家的財政產生更嚴重的債務,而且亦將對國內的產業發展造成排擠效應,人民的痛苦指數亦可能增加;此外,若根據政府去年所宣佈的軍購計劃,在未來十年中,國軍將發費七千億新台幣採購新式武器,其九十二年所宣佈的預算分別是潛艦一千五百億元,反潛機四百億元,愛國者飛彈九百億元,以及其他七項武器共約七千億元,然而,時不過一年,我們所需購買的前三項武器己分別調升為四千一百億元,五百三十億元,以及一千五百億元,也就是說,在短短的一年中,來自美國的武器之報價漲幅分別為2.73倍、1.33倍、1.67倍,其漲幅不可謂不大,而政府對於武器售價的大幅度報升居然完全没有置啄的餘地。
由於六一○八億軍購案所引發的問題很多,在有志之士的帶動下,民間反軍購的聲浪四起,不僅清譽甚高的中央院士發出了不滿的聲音,軍方的退役將領也提出了合理的懷疑,而民間的不滿情緒亦因社會不平聲浪四起而高昂,因而產生了「反六一○八億軍購和平救台灣大遊行」,其中,十一位院士列舉了台灣面臨民主虛化,族群爭權,兩岸戰爭,以及軍備競賽等四大危機,來說明其反軍購的訴求與理由,更有執政黨的立委質詢時,認為行政院應將此一軍購巨款改編為支付美國的保護費較為恰當,也就是說,不論是清譽甚高的中央院士,一般的升斗小民,在野的立委諸公,亦或是同屬相同政黨的執政者,都對巨額的軍購有所質疑,問題是在多方質疑下,政府依然有其政策性的考量。
總之,若以當前的軍購與民意來看,二者的看法大相逕庭,政府為了達到政策上的目的而不惜違背民意,在此情況下,若政府能經由正確的估算,並能體認「反六一○八軍購大聯盟」對國內的財經問題有所助益,則政府實宜考量民間的意旨與需求,因為一意孤行的結果,將陷人民生命於不顧,實非執政者所當為。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