邇來,國防重大軍購預算案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話題,但整個情勢的發展直至民間組成「反六一○八軍購大聯盟」,並走上街頭遊行,而達到最高潮。很明顯地,它已不再只是朝野政黨間政治對立的口水爭議,民眾的要求與反省,嚴肅的指出社會對政府資源配置的質疑,甚至於表示對國家政策基本方針與原則的不滿。我們希望政府正視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民眾的上街抗議只是代表一種開始,未來可否理性和平的落幕,完全繫於政府的決策依據是否能符合法律與專業的精神,進而取得社會大眾的信賴與支持。
自從軍購問題披露以來,社會反對的力量即不斷地凝聚匯集。反對者批評軍購的項目與種類選擇不當,擔心採購價格的過高,以及強烈懷疑這項軍購的實際效益。針對這些聲音,行政部門的反應乃是投入大量的資源與人力,進行文宣與說帖的工作,希望以掌權的優勢來主導與改變社會輿論的發展。不但陳總統一再公開為軍購案促銷,還引用他國數據,說明我國軍事支出占GNP的比率相對仍屬偏低,行政院游院長更嚴厲的指責反對者「國家認同」有問題。最可笑的是,國防部為此還特別提出「以珍珠奶茶換軍購」的怪異論調。派軍事將領上媒體受訪或製作推廣文宣,對國防部而言亦算是難得的一項進步,但此舉是否具有說服的成效,則端視其內容的合理性而定。民主社會,民眾不會輕易相信政府,更不會輕易受騙。
記得在民國五、六十年代,政府時常因為某一特殊需要,便號召民眾形成運動,捐錢資助政府所需經費。例如一人一元購買戰機或一日所得興建巨蛋等這些活動,都曾經被政府操縱成一種「愛國」的情操與表現。但是,這些手段與作法只適用於民智未開的專制獨裁社會,以我國現行的民主、自由與開放,民眾不可能再接受這種政府「徵稅」的模式。民主社會中政府與人民乃權責對等的關係,其間的運作以憲法為基礎,並以法律的規範為準繩與限制。除非民眾自願樂捐(如九二一震災捐款),政府一切徵收都得依法而為,不可稍有逾越。這次國防部提出「珍珠奶茶說」,雖然並沒有要求民眾捐助的意思,但其中隱然浮現「愛國」激勵的意圖,國防部似乎仍未跳脫出專制社會下的舊有觀念與習性。
選擇奶茶或軍購純為民眾的權利與自由,政府沒有資格以此論斷民眾的「愛國程度」或「國家認同」。倒是以下的五問,政府應該認真而負責的為民眾釐清心中所有的疑惑。
其一,國防安全固然重要,但維護國防安全的方法很多,各有優劣利弊。根據預算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國防部在編列概算及預算案前,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國防部有否依照規定辦理?以釋民眾心中對軍購效益之質疑。
其二,國家財政困難,軍購支出又多屬經常支出性質。根據預算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政府經常收支,應保持平衡」,加計軍購支出後,政府每年的經常收支將難以平衡,國防部如何因應此一情勢?以釋民眾心中對政府財務危機之憂慮。
其三,軍購支出不必然需要以特別預算方式編製。根據預算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僅緊急或重大變故或政事方適用特別預算,國防安全既為政府常態性政務,國防部為何一定要破壞預算體制?以釋民眾心中對法律尊嚴之信賴。
其四,特別預算的財源並不一定就可以舉債為之。根據預算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公債與賒借收入,不得充經常支出之用」,軍購既為經常性質,國防部為何以舉債籌措軍購財源?以釋民眾心中對財政紀律之重視。
其五,總體資源有限,軍購支出的增加必定會排擠其他用途之資源分配。即使陳總統保證軍購支出為額外附加的政府預算,絕不會排擠其他政府支出,但政府預算的增加必定會排擠民間資源,國防部需要進一步說明這二種排擠效果的差別及其影響?以釋民眾心中對經濟前景之困惑。
我們期待政府以理性和專業來回答這五個重要問題。如果行政院仍執意「國民黨以前也是如此」的邏輯或濫用「特別法」排除其他法律的限制,則民眾將由而認清執政者的顢頇與無能,對民進黨政府的信譽而言,亦將是一大打擊。(作者為政治大學財政學系教授)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3年9月26日工商時報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