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年的政黨輪替之後,國內政經環境起了極大的變化,在政治上,政黨意識抬頭,不論是行政部門或是國營事業單位的領導者,儘是執政黨的家天下;在經濟上,根據IMD的世界競爭力年鑑資料顯示,台灣的整體經濟表現,在舉世各重要國家之排名中,由1999年的21名逐漸向下沈淪,2000年時其排名己降為26名,2001年為29名,2002年更大幅滑落至40名,同段期間內,政府效率的排名則由16名降為21名,而政府的無效率正是國家整體經濟表現不盡理想的重要原因。

國家經濟表現不理想,以國內島型經濟的特性來看,國際經濟的不景氣固然是重要的影響因素,然而,負責國家經營的政府亦難推?其責任,台灣若無足夠的經濟力作後盾,則政治選舉與其他的社會運動都會受到不利的衝擊,因此,經濟成長表現不如理想,政府就必須善盡其責,想出解決的辦法,只是政府全力拚經濟,由經發會的共識到六年國建的提出,其文宣滿足了人民宣洩情緒的訴求,卻對經濟不景氣無法克服的事實無甚助益,為了杜絕民眾的悠悠之口,於是公務人員的減薪便成為行政院用以解決經濟不佳的重要方式之一,而為了表示慎重,還特別列出了經濟成長率,物價變動率,以及政府財政等幾項指標,來作為調整公務人員薪資的主要依據。

若以行政院所公佈的公務人員調薪指標來看,台灣在2001年的經濟成長率出現了前所未見的負成長,物價變動尚稱平穩,政府財政則出現嚴重的不足,在此情況下,為了表示政府對國家經營的重視,乃有「企業能,政府也能」的另類說法,因為在經濟波動大而財政又有壓力的情況下,許多產業都面臨了生產成本上升或工資難於減低的壓力,為了企業的永續經營,許多業者不但以資?的方式來減少勞動成本的支出,而且亦以調降薪資的方式來作為因應經濟不景氣的對策,而就業者為了避免被僱主所裁撤,亦願意以較低的薪資來保有其已擁有的職位,在此情況下,政府主管部門因而認定政府所轄之公務人員似亦應有所遵循,當經濟景氣不佳時,公務人員薪資得比照民間企業來作調降。

從經濟學者的論點,不論是新古典學派的看法,亦或是凱因斯學派的認定,其大抵上是認為薪資與物價一樣,都具有向下調整的僵固性,而根據歷史經驗,不論在理論上或實務上,亦鮮有調降工資的情形;當經濟不景氣時,業者為了生存而調降員工薪資,在僱主與受僱者均能同甘共苦的認定下,亦非不可行,然而,公務人員與一般的企業員工並不相同,一則政府並非營利單位,自不以追求最大利潤為依歸,二則政府的政策都具有延續性,公務人員的薪資給付不僅有一定的預算,而且依其詮?資格,各層級的公務人員都有一定的給付標準,三則國家經營的良窳,主管長官理應付全盤之責,而不可苛責由基層的公務人員來承擔,國家的經濟排名每況愈下,政府理應提出解決的辦法,若公務員真的無法承擔工作責任,再賦於減薪之責,而今,政府只因經營不善,不在政策上尋求解決之道,或在人力資源上尋求更好的人才來作推動,而思以調降公務人員的薪資來作因應,實非解決問題之道,於法無據,於理不容,於情不合。

在現代的公務系統中,公務人員依一定的權責辦事,其晉用有一定的規格與標準,善盡其責是公務人員的本份,但其權利亦應受到一定的保障,特別是公務人員為國家行政部門的企劃者,也是國家事務的推動者,不能因為執政者的所用非人而讓公務人員蒙羞,因此,公務人員的減薪僅能作為政府為舒解民眾不滿情緒而發洩的出口,而不宜將其視為是無效率政府的代罪羔羊。

中國大陸自1999年以來,政府的公務員己歷經四次的調薪,2002年的薪資調幅更高達15%,其主要目的是希望從調薪中來留住人才,反觀自認為經濟大國的台灣,卻要經由減薪的方式來降低政府財政赤字的壓力,兩岸的政經活動一直處在我消彼長的困境中,政府不思解決之道,卻在公務人員的薪水中大作文章,這豈是大有為政府之所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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