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身負調節資金以及投資理財之重任,不僅是尖端產業,也有沈重社會責任,因此各國政府均視為高度管制和特許的行業。目前我國金融業雖受困於低迷經濟之中,但打消壞帳、促進投資及平均財富,不僅是金融業本身救亡圖存之道,也是整體景氣復甦之所賴。
銀行壞帳係指放款到期超過六個月未償還本息者,此項放款金額尚未包括紓困展期之貸款,亦即勉強繳息但無力償還本金者,所以實際的壞帳數字還要更高。自民國八十六年底受亞洲金融風暴影響,我國銀行壞帳的比率即開始節節升高,再加上九二一大地震的衝擊,還不出貸款的情形更為增加。至今年第一季為止,全體金融機構壞帳比率為8.78﹪,本國銀行壞帳比率也跳升到7.70﹪,基層金融壞帳更高達16.39﹪,均創下歷史新高記錄(圖一)。
銀行放款與投資方面,國內銀行放款與投資年增率自去年九月歷史上首次出現負成長(-0.6﹪)以來,至今年三月底為止,已連續七個月呈負成長之嚴重衰退現象(圖二)。而三月份年增率負成長2.42﹪,也創下歷年來最大衰退幅度記錄。
觀察我國銀行的營運表現,本國一般銀行淨值報酬率由民國七十九年之20.79高峰,下滑為九十年底之3﹪,資產報酬率財由七十九年之0.9﹪降為九十年底之0.2﹪,距離OECD國家之資產報酬率均維持在1﹪以上,不可以道里計。其九十年底之稅前盈餘為579.9億元,也創下歷史新低;相對的,外商銀行的稅前盈餘反由八十八年的68.3億元快速增加至九十年的157.4億元,有高達130﹪的增幅。種種均顯示本國銀行業的經營能力與經營環境,已陷入無比嚴重的困境,一旦導致連鎖倒閉之金融風暴,後果自不堪設想。
放款與投資為銀行的主要業務及獲利來源,目前的低放款率,造成銀行經營的困難,而壞帳比率過多則是放款不振的主因。產生壞帳的企業,債信不佳,無法再獲貸款,所以沒有投資能力。銀行復受困於壞帳,為了維持資本適足率,放款能力因而大降,也就無力支持投資的需要。因此在我們的經濟中,資金的提供者(銀行)和資金的需求者(企業),都出了大問題,投資失落、景氣衰退,就成了必然。
如果觀察個別放款項目(圖三),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之放款持續減少,但對政府和公營企業之放款反呈增加。這樣的做法,增加政府及公營企業債務,對風險評估及資金有效運用,顯然是重大挑戰。如今已有鄉鎮政府遭法院查封,債權不保。公營事業經營虧損者也比比皆是,金融業的資金分配及控管顯然須要改進。況且,在整體銀行放款持續不振的情況下,對公營企業放款持續增加,當然會排擠民營企業的資金融資來源,不利國家經濟。資金是企業生存的命脈,唯有當企業籌措資金的管道暢通,才能充分發揮投資的乘數效果,帶動國內經濟的發展。
受限於營運能力,我國銀行業主要收入來源仍依賴傳統之存放款業務。國際上,基本放款利率主要為銀行對於信用良好客戶所訂定之最低利率,然後銀行再以此利率為基礎,透過放款風險高低的評估後,向上加碼利率,歐美國家銀行訂價,均循此種方式辦理。然而我國銀行做法不然,國內銀行基本放款利率水準很高,銀行放款利率是依據客戶對象的不同往下調降,此時能降多少碼,就全憑個人本事。在央行自八十九年底連續調降十二次貼放利率以來,銀行的存款利率立即走低,存款大眾的所得也就立刻下降。但議價能力不若大型企業的一般消費大眾與中小企業,便深受基本放款利率高掛僵固之苦(圖四),銀行業不免落人劫貧濟富之口實,無助於平均財富之理想。
解決當前我國銀行業之問題實是刻不容緩。在打消壞帳方面,首先應改善銀行之資本適足率,要達到國際清算銀行所規定最低8﹪標準,其中開放銀行發行第二順位債券以提高資本適足率,使原始股東不必以再增資方式來打消壞帳,是可行的做法。其次,應擴大金融重建基金之規模。以韓國積極處理不良金融資產資金佔GNP之19﹪,以及美國處理信貸機構危機亦須集資達GNP之10﹪為例,目前政府金融重建基金規模只佔GNP約2﹪,資金準備明顯不足。第三,土地增值稅減半應持續辦理,不以兩年為限,再配合不動產證券化法案的實施,以活絡房地產市場,有助銀行業處理壞帳問題。第四,加速改善金融機構體質,如此才能解決銀行放款緊縮問題。最後,改革基本放款利率制度,使其真正符合市場性、代表性及利率自由化、透明化的精神,讓一般貸款消費民眾及中小企業,均能同等受惠,有意願進行投資及貸款,而銀行也有誘因放款。在此良性循環下,才能有利國內景氣的復甦。




(本文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1年6月卓越雜誌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