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立委欲提案廢除「管理外匯條例」以利我國吸引外資,建立政府的自由化形象。對於此一議題,學者及官方的看法相當分歧。贊成廢除者認為「管理外匯條例」早已名存實亡,因此廢除的實質意義並不大;而持反對者則十分肯定「管理外匯條例」的功能,認為一旦廢除則政府將更難以掌握國內資金的動向,資金外移的管控機制將出現重大缺口。因此,在我國目前資金不斷外流的情形下,如何因應金融全球化及自由化的潮流,此條例應當廢除或是做適當的修訂值得我們探討。

事實上,廢除「管理外匯條例」所帶來的問題並非僅是目前所爭議的資金移動的問題。首先將是外匯存底管理的問題。其次是資金移動進出國境的管制問題。第三為從事外匯業務及交易的管理問題。因此目前的爭議僅止於對資金移動的管理方面,忽略了我國龐大外匯存底的管理及運用和外匯業務等問題。尤其是前者攸關我國國力的運用,後者則對於外匯市場的效率有重大影響。

以日本為例,雖然日本經濟長期不振,然而日本對於金融改革的努力卻值得我們注意。日本政府在1996年的11月由當時的首相橋本龍太郎內閣提出金融大改革(Big Bang)的計畫,秉持金融業務開放自由化、金融市場及金融機構資訊透明化及金融監理和會計制度國際標準化等三大原則。在此三原則之下,日本政府推動了解除金融外匯市場管制及金融行政革新之方案。以金融外匯業務自由化而言,其中值得我們注意的有廢除外匯指定銀行制度、廢除國際收支資本帳交易申報制度以及美國式金融控股公司制度之開放設立。以成效來看,若非日本決心實行這一連串的金融改革,目前日本的經濟情況將會更糟。

因此,目前「管理外匯條例」的若干法令確實已經不合時宜,違反金融自由化及國際化原則,立委提出廢除「管理外匯條例」的構想,即使非當務之急,但法令仍有修訂的必要。首先,央行對於外匯存底到底如何運用投資方面,社會大眾無從得知,因此必須透明化,將資訊公開。因此修改「管理外匯條例」成立一專責專職的外匯管理委員會以監管我國外匯的運用情形,而該委員會不必隸屬央行,使中央銀行的業務單純化,而依「中央銀行法」施行貨幣政策及匯率政策。其次,修改使央行對於資金移動的管理透明化,以避免黑箱作業情形發生;最後,對於從事外匯業務及交易的管制措施也應開放鬆綁,仿效日本廢除外匯指定銀行制度,因此亦可修改「管理外匯條例」第五條以健全外匯市場並提升效率。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