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長期忽視通訊傳播產業的發展與培植,而NCC開始運作後的大刀闊斧,讓瀕臨絕望的通訊傳播業界又重新燃起希望。舉凡「有線電視數位化」、「通信設備及收費規範」、「行動通訊發展」、「取締非法地下電台」、「電信業者跨業經營」等等,都是長久以來存在的問題,且迫切地需要政府相關單位有所作為,而NCC刻正積極處理。話雖如此,但NCC仍是一個「只有棍子、沒有紅羅蔔」的純監理單位。
相較之下,新聞局將監理業務移至NCC後,少了許多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只留下輔導業務,手上還握有數十億的輔導金。此外,繼大法官的「六一三號解釋」宣布NCC委員產生方式違憲後,日前行政院會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修正草案,不僅將NCC委員人數減半,未來人事權完全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總統任命,不經立法院同意,也不再有政黨比例代表,當初對獨立機關中立性所做的努力,似乎也灰飛湮滅。新聞局對NCC的掛牌運作似乎本不樂見,而政府當局對NCC彷彿也沒有表達支持,如此景況實在堪憂。
NCC是在社會各界引頸期盼之下誕生,但運作至今頻受阻礙,必須小心謹慎,步步為營,以免招致其他政府相關單位的不滿。新聞局反而是站在較為優勢的位置,得以恃寵而驕,兩相對照之下,難免令人擔心未來的NCC將何去何從。吾人認為,NCC在全力推動通訊傳播產業的改革之際,應該加強與政府相關單位的溝通,政府當局也應給予正面的鼓勵與實際的支持,以免辜負全民之殷殷期盼。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