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總統公開向台北市政府嗆聲,好膽來抓我,明知犯法還公然挑戰法律。入聯聖火的慢跑活動,體委會沒有申請路權,當然集會的活動就是違法。陳總統堅持要帶頭跑步,挑戰台北市政府,本人認為相當不妥。如果照陳總統的說法,那以後紅衫軍在台北的倒扁活動,也就不用申請囉。

既然陳總統執意要那天非法慢跑,筆者建議兩種因應之道,一是台北市政府強力取締來一個抓一個,嚴守法律規定;另一個就是全面開放路權,因為總統說沒有申請也可以跑。所以從那天起,紅衫軍倒扁的任何活動,再也不用申請路權,警察也不用取締,為了民主自由,紅衫軍想去那邊辦活動,都可以不用申請,即使在總統府前集會,責任也不在台北市政府,因為這是陳總統講的。

一個總統態度蠻橫的面對法律,叫國人怎麼去遵行這個法律。面對群眾要總統下台時,怪台北市政府開放路權,在聲勢浩大下,最後還是紅衫軍尊重路權的規定,退出了抗爭。「申請路權」這個規定,是救了陳水扁官位的重要因素。如今換了年代,當初保命的規定,現在卻要帶頭踐踏它。陳總統你確定你要違規路跑,只要您跑,所有的紅衫軍請準備好,我們免申請路權,到總統府前好好走一走。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本文刊登於96.10.20 中國時報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