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北基計程車費率調整已經確定,調漲後車資,白天依夜間加成時段計算,漲價二○%,夜間加收廿元,約漲一○%,綜合漲幅約十二%。為如此調漲,主要是因為油價大漲所致,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應當是合理的。然而此波調漲前,行政院於96年7月29日第3051次行政院會提出的一週一主軸的利多下,核定「為鼓勵大家多使用大眾運輸工具,並考量計程車自89年以來費率並未調整,同意經濟部採取補貼方式,大眾運輸工具,柴油每公升補助3元;計程車,汽油每公升補助2元。」筆者認為不合理,計程車車資漲價又領政府的油價補貼,對市井小民相當不公平。

行政院的補貼政策,是由中油公司自行來吸收,依目前的使用量,汽油每月補貼金額約一億元,柴油每月約六千九百萬元,一年下來也補貼個幾十億。政府用國庫來補貼大眾運輸,換取不調漲費率,照顧社會大眾,鼓勵大家多利用大眾運輸工具,以達節約能源的目標,我相信大多數的國人都能接受。但用公家錢去補貼計程車用油,不但不尊重市場機制,對納稅人來說當然相當不公平。同樣都是營業車用油,為何遊覽車、貨運車就不補貼呢?而廣大的機車族及自有轎車族就應該拿自己的稅金去補計程車的用油嗎?這當然不合理。更何況一般人認為,計程車是中上階級才會使用的交通工具,補貼計程車用油,等於補貼有錢人搭車。

如果當時沒漲價,補貼計程車油資,那還有點理由。如今各縣市的計程車車資都已經調漲,政府當然要尊重市場機制,應把補貼制度取消才是。但目前看來並沒有。隨處可見加油站掛著計程車業者降價2元的廣告,其他來加油的車主,皆感受到不公平。售油的業者用降價,拿到政府的補貼,實質還是賺;政府用利多換取計程車同業的選票,也是正向的買賣。唯一吃虧的,就是我們的國庫及廣大的納稅人,因為短期內沒有直接影響,所以沒有很直接的反應。

政府花這麼多錢照顧計程車業者,相對計程車交給政府的稅金能有多少?在中國大陸連搭個計程車都有發票,計程車業主的收入無所遁形。然而在台灣,計程車業主在報稅的時候,是採取自由心證的方式,根本無法課徵所得。在推行補貼政策的同時,理因全盤考量整個計程車產業的制度化,減少計程車的氾濫,一則讓計程車業主能減少空車率增加收入,二則可以減少都市交通的擁擠。再者應推行電子發票制度,讓政府能掌握其收入。讓符合規定的計程車才能享有補助,這樣的政策才符合大眾利益。像現在只管發紅包補貼給所有的計程車,卻不同時進行計程車的改革,這樣的錢花的不值得也不合理。若用補貼政策能換取更好的計程車服務及擴大政府的稅基,相信全民才會支持這樣的補貼政策。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本文刊登96.10.14東森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