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內力拱陳總統回鍋兼任黨主席的聲浪高漲,但陳總統至今仍未正式表態。贊成者認為扁回任可確立「扁長共治」體制,有助於黨內權力平衡與選戰操作,不贊成者則認為萬一大選失利,扁將負起敗選責任,對於阿扁日後在黨內的權力地位將極為不利。不論贊成或反對,皆是出於權力與選舉考量,似乎將憲政體制與精神視如無物。
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總統是三軍統帥,對外代表國家行使主權;當五院之間出現爭議糾紛時總統得出面召集、協調紛爭。因此憲法條文雖未明定總統不得兼任黨主席,但實質精神是將總統定位為超乎黨派之外的國家元首,殆無疑義。試想:假如藍軍掌握多數的立法院與民進黨執政的行政院之間出現院際紛爭時,兼任黨主席的陳總統的身份究竟是民進黨主席?還是扮演超然的國家元首?陳總統一旦兼任黨主席,無異於破壞我國憲政體制與精神。
過去民進黨在野時期,長期抨擊國民黨政府是黨國體制、黨政不分。二○○三年阿扁辭去黨主席的理由就是要確立黨政分立,做一位超然的國家元首。如今為了黨內選舉與權力平衡的考量,要重做馮婦,根本是昨是今非。
現在弔詭的是,挺扁人士為了「民進黨內團結」的理由,支持扁回任,而反扁人士不把阿扁當總統,對於扁是否回任黨主席似乎也不在乎,遂任由憲政邏輯被踐踏在權力邏輯之下。民進黨經常將「建立台灣成為正常偉大的國家」掛在嘴邊,卻帶頭破壞一個偉大國家所必須維護憲政精神的基本原則。美國做為世界強權,其國民意識的凝聚正是依靠憲法教育與憲政精神的維護
台灣不能一直陷入藍綠對抗、是非不分的泥淖,台灣人民也不該坐視憲政精神被政黨的權力邏輯踐踏破壞。建立「總統不得兼任政黨主席」的憲政慣例,此其時矣!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本文刊登於96.10.09東森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