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法務部特偵組偵結綠營五個人涉及的特別費案後,社會各界議論紛紛,有很多對檢察官偵結結果存有不同的看法與意見,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甚至公開出來質疑檢察官查謝蘇兩人,與查他時的鬆緊標準並不一致,也有人就直接指責檢察官根本是差別待遇,而使得這次偵結出現「參選總統者沒事、不參選者都被起訴」的狀況。


其實我們應當對司法體系懷抱最大的尊重與信任,很久以前林洋港擔任司法院長時就說司法猶如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這話也是我們大家對司法獨立的一致期待,所以不管檢察官偵察案件與法官審理判決,照理我們都應給予尊重。


但這次的偵結卻使我們有極多難以解開的迷惑,因為從目前的資料中來看,這次不起訴與起訴的分際,確實有令人感覺標準並不一致,而有依照個人喜好決定的可能性,如果真有這種情況,那司法就無法贏得大家的尊重。


我們知道,皇后作為一國最尊貴的女性,其貞節本來就不應懷疑,但卻不是說皇后做了明顯的錯事後,還不容許別人去懷疑這件明顯的錯事,兩者之間必須要加以分野。


所以對此案,我們必須要懷疑為何有這種類似「落選被關、當選過關」的狀況,不參選的人被起訴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參選的人由於何種因素而導致起訴或不被起訴,這點我們看過去的偵查過程,可以察覺其中有很大的差異。


過去,馬英九曾提出「大水庫理論」,但卻不被接受而將馬英九的領據與發票部分都詳加查核,但這次卻明顯只查綠營的發票部分、而對領據部分輕鬆放過,這就是一種不公平。


其實對司法狀況了解者都知道,目前法官方面的信譽比檢察官好多了,因為法官現在是獨立行使職權,法院院長很難干涉法官的審理,似已漸漸獲得民眾的信任與尊敬,但檢察官卻出現不能讓人滿意的狀況,這或許是因為檢查系統本質上是「行政權從事司法事務」的關係,才使得目前的檢察體系還無法贏得民眾的信任。


至於所謂「藍綠都有人起訴、代表司法公平」這個說法,那當然是不正確,綠營是起訴一些不選舉的人,而藍營則是原本被社會認為最清廉的馬英九被起訴,使他的名譽遭到極大打擊,馬英九不起訴最有利的當然是民進黨參選人,而謝長廷卻在此事上「過關」,司法是否公正、公平?其實民眾們自有公評的。


雖然如此,我們還是不宜直接質疑檢察官這次對綠營的偵結方式「有政治取向」,但對於「巧合程度太高」這一點,相信有所了解與判斷能力者,都不得不有所懷疑。


不過,對於有些報導認為「犧牲呂游、綁架馬英九」的說法,我則不太贊成,因為不管有沒有犧牲呂游,此案對馬英九本來就有許多的不公平之處,呂游不是參選者、他們涉案的情節依照報導可知道,檢察官認定他們使用了「他人發票」,這已經是涉及實質犯罪,所以不能說「犧牲呂游」。


但不起訴謝蘇,確實對選舉會有不同程度的影響,但謝長廷目前只是在特別費案上過關,他卻還有其他弊案都涉案、也都在偵辦與審理等程序中,未來發展無法預知,所以到底兩黨誰有利?還是要繼續觀察。

(本文刊登於2007-09-24╱中華日報╱第4版)

(本評論代表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