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週末,民進黨大動員在全省各地搞「入聯公投」活動,以「國家正常化」為口號。作為選民,我以為明年的總統選舉也應正常化,去除投票前籠罩的陰影,讓國人得以靜聆不同政見,深思熟慮後決定他要支持謝長廷,或是投給馬英九。投給誰都沒有關係,要緊的是免得到最後一刻,如俗語所云「竹籃子打水,一場空」。
立法院本週復會,各黨委員可趁機連署提議,修改十二年前通過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委員會審查後,即可逕付二讀,提報院會通過,立即生效。修法重點很簡單,就是:
明定凡政黨依其內部規章,不論以何種方式,選出或指定總統候選人之後,自該日起至下屆總統就職前一日為止,對候選人個人之任何檢察、調查或民、刑司法程序均暫時中止,俾全國投票人得行使自由意志,不受行政或司法干擾,選擇他認為最適於領導國家的人選。
台灣小政黨不計其數,可加但書云:此一規定,僅適用於前屆總統選舉時,得票超過實際總投票數百分之五或百分之七的政黨,就不怕不肖罪犯走法律漏洞了。
民進黨正全體動員攻擊所有司法人員。謝志偉不顧憲法保障人人有集會結社的權利,叫囂要所有司法官公佈黨籍。國民黨只以公佈吳淑珍與杜正勝等人的入黨申請書作為回應,缺乏積極性。司法院長吞吞吐吐,不敢承認曾經入黨,難為部屬表率。只有司法官協會與檢改會的嚴正聲明,顯示一些風骨,但仍未能撥亂返正。修改選罷法,等政治紛擾過去,司法再發揮民主制度最後防線的功能,相信司法官不論政治認同如何,都會鬆一口氣。
為什麼要以各政黨自行認定總統候選人之日為準,而不等到中央選舉委員會公佈候選人名單之日才起算呢?因為現任的張政雄主委,明顯只聽總統府的話,早已失去人民的信任。更因為我很難想像陳總統、游主席、或蘇前院長會同意。只有進退兩難的謝長廷先生和同情他的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會舉雙手贊同。因為只有這樣做,才能校正當前是非混淆不明,行政干涉司法,政府上下公然違法亂紀的現象。
綠營立委中不乏公平正義人士,他們只是懾於掌握一切資源的執政當局,在立委提名時排除異己,隱忍不敢發言。更有耳語相傳說,等牽涉高雄捷運的幾個重大弊案起訴時,謝前市長勢必被迫退出大選;到時蘇貞昌就名正言順地成為正候選人,而非陪選的深宮怨婦了。
今日離陳水扁交卸職務只剩二百五十天,總統府雖然厚著臉皮,發函台北地方法院,把李慧芬買內衣褲所獲交給李碧君的發票,都認定為「絕對機密」,只能拖延一時,難掩人民悠悠之口。謝候選人與他的嫡系人馬,此時再不揭竿發難,與貪污腐敗劃清界線,更待何時?
回顧藍營,也並非毫無雜音。王金平院長的國會龍頭寶座,無人可以取代。偏有極少幾位「本土派」委員,認定馬英九雖然初審無罪,二審必然翻盤,要拱王院長出山與謝長廷或蘇貞昌一爭短長,樹下「擁立」的汗馬功勞。這種愚不可及的舉動,只會傷害王金平的清譽,無法撼動泛藍選民的心志,因為絕大多數藍營選民,不可能把票投給除馬英九以外的任何人。
只要修改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以上這些杞人憂天的事,再無發生可能。依後法優於前法,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普世原則,絕對可行。至於該法的「施行細則」,只是內政部公佈的法規,母法修正後,子法必須隨而修改,不必擔心扁政府還會出什麼花招。
(本文刊載於96.09.10 聯合報第A15版,本文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