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許多企業界領袖紛紛提出建言,希望政府正視我國產業發展所遭遇到的瓶頸,俾提出促進產業及經濟成長之財經政策。
例如:台塑集團董事長王永慶建議政府應盡速開放三通,鬆綁戒急用忍政策。尤其是因應兩岸如入世界經貿組織WTO及大陸市場之開放,企業界希望政府建立兩岸資金雙向回流制度,讓大陸成為台灣的生產腹地,以便拉長台灣母公司的投資戰線。
此外,科技業者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及宏碁集團董事長施振榮亦主張半導體投資大陸是遲早的事,國人應破除產業空洞化迷思,以追求產業國際化之目標。
由於這些產業界領袖涵蓋傳統資本密集業及科技產業負責人,因此他們的意見之代表性極具分量,政府亦極為重視。
事實上,在野三黨之跨黨派共同主張亦主張政府應即刻推動兩岸三通協商及積極調整戒急用忍政策。換言之,民間政黨領袖及企業龍頭已有共同要求,期望政府早日開放三通及放寬戒急用忍政策。
由最近經濟部及陸委會首長之主張建立資金回流機制來看,朝野間並非無轉圜空間。換言之,若能建立適當機制使投資大陸的資金回流台灣,同時改善國內投資環境,則產業洞化問題應可適當排解。
有關資金回流機制的建立而言,由於長期以來台灣對大陸投資都是呈持續、單向資金外流現象,政府擔心台灣可能將面臨失血而不願放寬企業赴大陸投資之限制。因此若能建立資金回流機制,則政府之戒急用忍政策放寬之疑慮才可紓解。
根據中央銀行十一月二十日公布的第三季國際收支餘額,呈現四點三七億美元逆差。其中金融帳淨流出高達四十點六九億美元。一般經濟學者均認為此與資金外移至大陸投資加速有密切關聯。因為我國今年前十月貿易順差高達五十九點二億美元,其中十月出超十三點二億美元大,因此若資金不斷外流,國際收支將呈現逆差。
如何建立「資金回流機制」在實務上面臨許多障礙。例如:許多上市企業常經由第三地赴大陸投資,因此大陸賺得的利潤常由海外子公司押匯,資金常滯留海外,而使資金回流機制無法實施。因此要突破此一瓶頸,可朝檢討稅法修正及改善國內投資環境著手。就稅法改善而言,為使企業資金回流台灣,企業在大陸投資利潤向證期會申報資料,應與其向賦稅單位申報值相符,以避免企業套利行為。此乃因上市企業為達抬高股價目的,常盡量施放利多消息。但又嘗試規避企業營利所得稅而未向賦稅單位申報。此外,目前企業在大陸投資所得已經必須繳交當地之所得稅,若台灣再課徵一次,形成雙重課稅現象。因此未來兩岸三通協商宜早日達成「兩岸賦稅協定」,避免因企業重複課稅疑慮而採取資金滯留海外情形一再發生。
當然政府須改善投資環境以吸引僑外資,才是緩和資金外流根本之道。例如:企業所關切之水、電、士地、勞工等生產必要元素之供應及成本。近來經濟部回應工商界大老王永慶之離島經濟特區設置,主張規劃成立「經貿特區」,目的即在解決上述投資環境改善的問題。
根據經建會及經濟部之評估,由於離島建設成經濟特區之經費成本過高,且缺乏水電設施之有效配合,為降低開發成本,經濟部提出業已具初步規劃之彰濱工業區為經貿特區之位置。
事實上,經濟特區既著眼於出口產業之生產投資,因此若能選擇靠近現有之國際商港(例如:台中港),則才能避免擴建港口所耗費之鉅額成本。
隨著兩岸如入WTO,未來兩岸若能經由談判,具體解決上述重複課稅、投資保障、自由關稅區協定等問題,兩岸經濟發展可因產業分工及經濟整合而互蒙其利,這未嘗不是兩岸人民之福。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例如:台塑集團董事長王永慶建議政府應盡速開放三通,鬆綁戒急用忍政策。尤其是因應兩岸如入世界經貿組織WTO及大陸市場之開放,企業界希望政府建立兩岸資金雙向回流制度,讓大陸成為台灣的生產腹地,以便拉長台灣母公司的投資戰線。
此外,科技業者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及宏碁集團董事長施振榮亦主張半導體投資大陸是遲早的事,國人應破除產業空洞化迷思,以追求產業國際化之目標。
由於這些產業界領袖涵蓋傳統資本密集業及科技產業負責人,因此他們的意見之代表性極具分量,政府亦極為重視。
事實上,在野三黨之跨黨派共同主張亦主張政府應即刻推動兩岸三通協商及積極調整戒急用忍政策。換言之,民間政黨領袖及企業龍頭已有共同要求,期望政府早日開放三通及放寬戒急用忍政策。
由最近經濟部及陸委會首長之主張建立資金回流機制來看,朝野間並非無轉圜空間。換言之,若能建立適當機制使投資大陸的資金回流台灣,同時改善國內投資環境,則產業洞化問題應可適當排解。
有關資金回流機制的建立而言,由於長期以來台灣對大陸投資都是呈持續、單向資金外流現象,政府擔心台灣可能將面臨失血而不願放寬企業赴大陸投資之限制。因此若能建立資金回流機制,則政府之戒急用忍政策放寬之疑慮才可紓解。
根據中央銀行十一月二十日公布的第三季國際收支餘額,呈現四點三七億美元逆差。其中金融帳淨流出高達四十點六九億美元。一般經濟學者均認為此與資金外移至大陸投資加速有密切關聯。因為我國今年前十月貿易順差高達五十九點二億美元,其中十月出超十三點二億美元大,因此若資金不斷外流,國際收支將呈現逆差。
如何建立「資金回流機制」在實務上面臨許多障礙。例如:許多上市企業常經由第三地赴大陸投資,因此大陸賺得的利潤常由海外子公司押匯,資金常滯留海外,而使資金回流機制無法實施。因此要突破此一瓶頸,可朝檢討稅法修正及改善國內投資環境著手。就稅法改善而言,為使企業資金回流台灣,企業在大陸投資利潤向證期會申報資料,應與其向賦稅單位申報值相符,以避免企業套利行為。此乃因上市企業為達抬高股價目的,常盡量施放利多消息。但又嘗試規避企業營利所得稅而未向賦稅單位申報。此外,目前企業在大陸投資所得已經必須繳交當地之所得稅,若台灣再課徵一次,形成雙重課稅現象。因此未來兩岸三通協商宜早日達成「兩岸賦稅協定」,避免因企業重複課稅疑慮而採取資金滯留海外情形一再發生。
當然政府須改善投資環境以吸引僑外資,才是緩和資金外流根本之道。例如:企業所關切之水、電、士地、勞工等生產必要元素之供應及成本。近來經濟部回應工商界大老王永慶之離島經濟特區設置,主張規劃成立「經貿特區」,目的即在解決上述投資環境改善的問題。
根據經建會及經濟部之評估,由於離島建設成經濟特區之經費成本過高,且缺乏水電設施之有效配合,為降低開發成本,經濟部提出業已具初步規劃之彰濱工業區為經貿特區之位置。
事實上,經濟特區既著眼於出口產業之生產投資,因此若能選擇靠近現有之國際商港(例如:台中港),則才能避免擴建港口所耗費之鉅額成本。
隨著兩岸如入WTO,未來兩岸若能經由談判,具體解決上述重複課稅、投資保障、自由關稅區協定等問題,兩岸經濟發展可因產業分工及經濟整合而互蒙其利,這未嘗不是兩岸人民之福。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