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檳榔嚼食是口腔癌的重要致病原因,行政院衛生署於日前表示有意為此開徵「檳榔健康捐」,以合理反映檳榔消費應負擔的健康或醫療成本。根據國民健康局委託學者的研究與估算,「紅唇族」平均每吃一顆檳榔,其醫療費用支出較不吃檳榔民眾要多出零點一元,此亦即健康捐捐額的最低標準,一旦開徵,預估每年可收到約三十五億元。雖然最終方案尚未定奪,但我們仍要對衛生署提出這項構想表示肯定與支持。
檳榔與口腔癌、咽喉癌及食道癌的相關性,根據最近幾年醫藥研究顯示,幾乎已可完全確定。檳榔嚼食對身體的危害較一般想像中更為嚴重。國家衛生研究院與高雄醫學大學的合作研究,日前發表研究結論,該報告發現食用檳榔除了會導致口腔癌外,引發咽喉癌、食道癌、肝癌和肝硬化的機會亦比較高,其中發生食道癌的比例甚至超過百倍。此外,嚼食檳榔的孕婦發生流產、死產、早產等的機率,也較不吃檳榔的孕婦高出約一到三倍。檳榔的致癌機轉已很明確,主要途徑是口腔黏膜的直接接觸;檳榔中的檳榔鹼成分會抑制蛋白質核酸DNA傳導,造成遺傳傷害,亦即檳榔具有基因毒性。由此可知,檳榔嚼食不但只是對嚼食者自身造成傷害,更會影響到下一代的健康。由於我國為檳榔主要生產地,檳榔嚼食人口眾多,加以近來口腔癌發生率不斷上升,造成民眾健康上的威脅日趨嚴重,這種現象值得國人與政府予以正視。
其實,檳榔的危害不只是個人健康問題,更涉及環境生態的維護。檳榔的種植嚴重影響水土保育,造成土石流災害,此外,檳榔殘渣與吐汁亦會污染環境與衛生。尤有甚者,到處林立的檳榔攤以及「檳榔西施」招攬生意的行為,更衍生出特殊的文化與社會問題。檳榔健康捐的課徵乃是基於這些綜合性的理由,政府將檳榔視為一種社會「劣價財」(demerit goods),希望透過捐課手段,提高檳榔的價格,以發揮「寓禁於徵」的消費抑制效果。惟由於檳榔與菸酒產品類似,都具有一定程度的「上癮性」,故消費者的價格需求彈性通常較為偏低,換言之,消費需求的抑制效果皆不甚理想。根據學者的研究估計,我國檳榔價格需求彈性大約在零點五至零點七之間,故欲藉用徵收健康捐來達到校正檳榔嚼食習慣的效果並不夠強。我們雖然支持檳榔健康捐的開徵,但政府在解決檳榔問題時,需要有整體的戰略思維,除徵收健康捐外,一定還要採取其他包括產銷管理、教育及宣導等各項配套措施,如此才能根本解決問題並促進健康捐效果的發揮。是故,未來政府收到的錢,不但應「專款專用」,更重要的是只能限定用於與檳榔危害有關的事項,以及具消費行為校正效果的項目上,不可任意將其擴大作為一般性社會福利或公共衛生的經費財源。
行政院曾經自民國八十六年起實施為期五年的「檳榔問題管理方案」,將各相關部會皆納入為執行單位。如今執行期間已過,我們雖然沒有看到正式的管考績效與檢討報告,但從迄今檳榔相關管理問題仍然未曾稍止,即可知該方案的實施成效顯然未盡理想。如果經濟部可以有效的將檳榔業納入公司、行號依法加強管理,則檳榔健康捐開徵的可行性將隨之提高許多。同樣的,如果農委會能夠將檳榔正式列入為「農產品市場交易法」規範的農產品,則透過對檳榔運銷、批發與零售等行為的詳細管理與控制,自應有助於檳榔健康捐的實施。凡此,皆需要各部會間,更充分的協調、合作與聯繫。此外,由於檳榔文化已與社會基層民眾深切結合,故健康捐的課徵,除了須有專業上的考量外,更需要尋求基層民眾的認同與共識,方能得以成功。
基此,為了展現政府這次藉檳榔健康捐的開徵而徹底改善檳榔產業問題的決心,我們認為在正式實施健康捐之前,行政院應先完成兩件事情:
一、舉辦全國性「檳榔產業發展會議」,探討我國檳榔業發展現況與問題,並訂定未來發展方向。
二、舉行檳榔健康捐徵收之「公民會議」,讓社會基層民眾有參與公共政策討論的機會,尋求共識的形成,並成為支持檳榔管理與改革的力量。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5年4月11日工商時報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