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媒體報導,有十七個縣市政府,發不出員工的薪水,這個消息透露出一項危機,就是政府有破產的可能。或許大家都不相信,政府那有可能會破產,但很多跡象來看,台灣正面臨這樣的危機。以現在的卡奴問題來說,早在幾年前就可以見微知著,因為信用卡實在太好申請,現金卡的發行,更讓借錢成為一種流行,以債養債,當然卡奴就由此而生。同樣地,我們看現在的政府,就像卡奴的翻版,入不敷出,收的稅連人事經費都不夠,更何況許多的施政建設都要用到錢。軍購、治水等重大政策,錢總是不用考量的因素,那跟卡奴有何不同,只管物質的用途及好壞,卻不管皮包已經沒錢了。
既然個人的信用問題,政府要管,甚至限制個人只能貸款月薪的廿二倍,超過就無法借錢,而且從四月份起,信用卡最低應繳金額,由過去的百分之三或五調高到百分之十,為了就是避免個人信用過度擴張,解決卡奴問題的因應之道。反觀的我們來看政府,雖然政府有公債法、預算法等規定,限制政府的舉債,然而這如同過去的聯徵中心一樣,就算有紀錄,錢還是照樣借的到。更何況法律是政府訂的,要怎麼解釋,或是適不適用規定,總是有自己的一套說法。這樣的舉債方式,當然比卡奴還嚴重,連收入都付不起薪水,這樣的問題,政府難道不自我約束嗎?
現在花錢買軍購或是要治水,都是一筆龐大的支出,政府除了舉債跟本無從找錢。預算法第三十四條規定「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始得編列概算及預算案,並送立法院備查。」預算法寫的很清楚,不過政府的重大施政卻沒有依規定辦理。我建議政府解決負債問題,第一個就是尊重法律紀律,讓錢用到該用的地方,做適當的資源分配。第二調高最低應繳金額,現在政府每年償還的負債本金,都只有五百多億,比舉債金額的四分之一還要少,這樣下去,跟卡奴一樣,以債養債,遲早走向破產道路。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5年4月11日中央日報全民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