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本月二十八日三讀通過由中國國民黨立委朱立倫等人提出的「所得稅法部分修正條文」草案,針對「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及第一百廿六條提案修正。

根據回溯條款,自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起之所得稅,薪資所得者之所得稅扣除額由目前之六萬兩千元提高為七萬五千元。而新法亦增訂年滿七十歲者免稅額無論被撫養或自行申報均可享受百分之五十之減稅規定。此外,新修正法案亦增訂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為十二萬元之規定。

綜觀上述「所得稅法」修正條文,雖然財政部估計明年國庫稅收可能將短少八十億元左右,然而若考量租稅負擔公平性、照顧弱勢團體、及刺激民間消費等效果,吾人不妨應持肯定態度。

事實上,今年初總統大選期間,國民黨候選人連戰先生早已主張應大幅提高薪資扣除額,以便合理減輕薪資所得者之稅負。此對所得稅負擔公平性有所助益,因為以目前所得稅中固定薪資所得負擔比率高達七成,而企業主之高所得階級負擔僅及百分之十六。

此外,就政府政策一致性而言,立法院主導通過所得稅薪資扣除額之提高,毋寧是再一次重申政府之承諾。此乃因財政部早於今年三月一日由前財政部長邱正雄明確宣示調高薪資所得者之薪資特別扣除額三成(約八萬元左右)。

眾所周知,政府改組半年以來,許多重大財經政策一再修正跳票,早對民眾信心有著極為沉重的打擊,對於股市衝擊而致經濟景氣衰退也造成不可彌補的後遺症,如今由國民黨立委主導之「所得稅法」修正案,應有助於立法院整體形象的提升,並可緩和民眾對時政之不滿。

尤有進者,許多經濟統計指標都直指明年經濟景氣回春可能性不大。例如:近日行政院經建會公布之十一月份景氣對策信號已明顯亮出表示景氣趨緩及衰退之黃藍燈。尤其是綜合判斷分數劇降而趨近衰退藍燈邊緣,預計十二月份之景氣對策信號將出現藍燈。

因此,及早提出刺激景氣之方案,避免因時差而出現不可彌補缺失,應是值得肯定之策略。而立法院主導之減稅方案正可提供此種功能。

依據總體經濟學原理,薪資所得低者之平均消費傾向比高所得者為高。因此若低所得者之可用所得因減稅而提高時,其消費也會增加。

此外,就七十歲以上之年長者及付房租者之消費傾向而言,其亦與低薪資所得之勞動階級相似,即具有較高之平均消費傾向。因此,減稅對這一群弱勢族群應有刺激消費效果。

至於此次所得稅法修正未能針對擴大稅基方向檢討,一方面係由於軍公教免稅去除配套措施始終未見改善,共識難形成的前提下,欲擴大稅基實屬不易;另一方面,陳水扁總統早已宣示任內不加稅,亦使稅基擴大難度增加。

不過值得注意者,降低弱勢族群之所得稅負擔與擴大稅基乃為獨立事件,不應混為一談。而且若以稅收每年減少八十億元批評此法案之修正意義,未免低估上述各項效益。

事實上,最近行政院通過「營業稅法」修正條文,將金融營業稅調降為零,國家將因此每年損失約三百億元稅收。若這些稅收減免未能用來強化金融體質,則無異對富人減稅,欠缺公平正義原則,與張俊雄院長於年終記者會所提出之「公義新社會」有明顯差距。

更何況由於財政吃緊,為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所規劃之國民年金制度因而停擺。因此若降低金融業營業稅無正當性,亦將使弱勢團體產生反感。

綜合上述,我們認為此次由國民黨立委主導修正之所得稅法,不但照顧弱勢族群,而且亦可刺激消費及經濟景氣,可謂兼顧公平與成長之方案,頗值吾人肯定!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