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空的更迭,出版有著不同的定義和內涵,主要的關鍵在於載體的演進。從傳統紙本,到邁入數位出版,載體幾經報刊、圖書、雜誌、黑膠唱片、微縮底片、錄音帶、錄影帶和影音光碟等形式的更迭,使得出版從靜態朝向動態,從以文字為主體轉變為結合聲音和影像的整合傳播,不僅在種類、型式、容量、傳播方式上有所突破,同時在出版倫理、著作權和資訊安全方面亦待重新規範和建立。

從傳播角度來看,出版是一種將訊息內容透過媒介載體的符碼形式經由複製而巨量傳播於社會大眾的一種行為。包括內容、媒介載體、符碼、對象及效果層面,以內容而言,係指訊息的本身,為構成出版第一個要素。以媒介載體而言,係指透過圖書、報紙、刊物、微縮底片或影音光碟等訊息呈現的形式,符碼係指圖像、文字、聲音、影像等。對象為閱聽人。至於效果,則是閱聽人在接觸到出版內容後所產生的反應與不反應之情況,亦即能否引起共鳴與迴響之探討。

過去對於出版與傳播之區別,主要以內容的載體為分辨,然而隨著傳播科技的推陳出新,載體形式更加多元化,以傳統實體為出版之界定已無法敷應載體多元化之現勢,是以如何對出版重新規範和界定,已為發展新型態出版產業的關鍵因素之一。

根據數位內容學院的定義,數位出版係從編、採、寫到印刷,皆以數位訊號傳送,並運用網際網路、資訊科技、硬體設備等技術、版權管理機制,讓傳統出版在經營上產生改變,創造新的營運模式及所衍生之新市場,帶動數位知識的生產、流通及服務鏈發展。目前,數位出版的發展已日趨成熟,不僅輸出端的載體形式不同於傳統實體印刷,其所能轉換訊息的符碼和結合網路或資訊科技的方式亦較其他型式出版品更具動態和加值功能,故逐漸成為新興的出版科技。

數位出版應屬出版的一環,所不同只在於媒介載體形式,有別於傳統的實體出版,係經由報刊、圖書等印刷出版品形式呈現,數位出版的範疇應為以數位形式載體所呈現之數位出版物,由於係經由資訊或網路媒介複製傳送,因此速度、容量和暴露的重複性均較傳統實體出版品具有更多之優勢。

傳統實體出版面臨數位出版之劇烈衝擊,以紙本為傳遞訊息方式之出版品已無法滿足閱聽人多元化需求,數位出版不僅速度快、容量大和暴露重複性多,且具有互動和隨選的功能,因此較傳統實體出版品擁有更多之優勢,其爆發力不可小覷。如何預應數位出版來勢洶洶,正考驗著傳統實體出版者之智慧(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