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工時修法的議題不斷地被炒作,這當中充斥著包括資方經營成本的考量、勞方工作權益的訴求以及整體社會發展的圩衡,然而,更為根本的質問應該是在於:多出來的時間,我們可以做些什麼?畢竟,不論是多出八小時還是四小時,工時修法的最終結果還是要擺回到包括勞動階級在內的國人該是要如何妥善地利用這些的休閒時間。

持平地來看,隨著社會的快速變遷,當代的台灣人民相當程度上已經是脫離了以往匱乏經濟與農業社會的生存格局,這其中最為明顯的便是工作時間的急遽縮減,就此而言,過去以前「客廳即工廠」的生活景況這對於當今的上班族來說,就彷如有些突兀般地不可思議。然而,我們所期待藉由工作時間大幅遞減的發展後果卻不盡然地如我們所願,比如說在休閒環境以及相關配套措施的闕如底下,這使得以往週休二日的生活品質並未相對地有所提昇;連帶地,休閒教育以及休閒文化一直未能深植地內化成為國人日常生活型態的一部份時,這使得好不容易爭取多出來不必工作的時間,卻可能被凌散與不規律的生活作息所打亂,到最後的「週休二日症候群」反而無助於身心的真正憩息。

準此,在當前這種凸顯以休閒生活為主的社會發展趨勢裡,我們實在是有必要重新檢視休閒之於國人的工作型態、生活作息以及生命意義的論述意涵,以此觀之,看待勞動階級所賸得不必工作的休閒時間,當以能夠獲得身心憩息和有所充電成長為主,對此,旅遊與休閒環境的完善規劃誠屬於相與因應且是必要的福利作為;連帶地,之於勞動階級的知能成長斷然不能又是擺回到在職進修文憑主義的框架裡,終極而言,如何營造出終身學習的文化價值觀這才是更為基進的社會性工程。至於,對那些知識經濟的菁英份子來說,不必工作的休閒時光也應慎戒避免淪為另類的個人工作室的工作時間,終極而言,正本溯源的做法還是在於休閒價值觀的基本改造。

總之,當工作已經從以往生存的必要手段一舉翻轉成為提昇人們生命品質的建制設計時,國人應該是要重新解讀「休閒文化」的相關內涵,就此而言,休閒當不僅止於個人不必工作時所從事的恣意行為,相反地,休閒的本身應該是要隱涵著日後工作勞動的蓄力以及再創造的可能,終極而言,「休閒文化」自然是要擴及到與個體成長、家庭關係、人際網絡和社會適應等等全面性的互動、接軌上,就此而言,不論是工運團體、政府公部門抑或社會大眾應該是要集思廣義地構思如何落實「休閒文化」以成為國人生命格局和生活常規的一部份,換言之,工時的修法不應僅是權利訴求與經濟效益的考量,也就是說,『多出來的四小時,可以做什麼?』應該是有其日常生活實踐的真實意義!!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89.12.11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