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重視兒童人權的呼聲,消失在政治與經濟的議題之外,我們呼籲,兒童是國家永續發展無可替代的重要資產,期待社會以更前瞻性的視野,共同關心兒童權益。

日前,中國人權協會針對兒童人權進行調查之研究發現,公元2000年兒童的「基本人權」、「社會權」、「教育權」和「健康權」等四項指標,相較於歷年雖有提升,但仍未達標準,面對台灣連續四年兒童人權指標不及格的狀況,探討下降主因,可以發現,在「基本人權」調查項目顯示,媒體對兒童的教化、及媒體處理新聞事件是否尊重兒童隱私等議題,成績皆相當低落,此外,兒童福利聯盟於十一月二十日「國際兒童人權日」前夕,所公布之媒體對兒童影響的調查也顯示,「看電視」為兒童經常之活動、半數以上的兒童在晚間九點半以後仍繼續守著電視外,該調查也同樣指出多項媒體對兒童的負面影響 。

身處資訊多元的世代中,我們不能否認大眾媒體(電子、平面及網路)發揮了促進社會進步、資訊交流的工具性力量,然而,也因其高度流動、無遠弗屆的傳播性特性,再加上資本主義商業性的推波助瀾,單以體制內公權力介入以牽制媒體,實力有未逮,反顯出徒法難自行,或根本無法可管的窘境。至於媒體本身,又因為競爭激烈,在專業與商業的角力下,對業者自律道德喊話,亦成緣木求魚,止於空談。面對這樣的狀況下,我們除需學界及公益團體持續發揮批判及監督角色外,公民力量的集結,同樣可以發揮遏止低劣的傳播文化,力促與減少不良媒體對兒童與社會的戕害。

近日,一則以十四歲少女拍攝的瘦身美容廣告,由於潛藏在影像中的,是剝削兒童及矮化女性之錯誤價值,引起廣泛的爭議及韃伐,已促使業者考慮停播該廣告,足見現今社會,閱聽人批判的威力不容小覷,我們相信,與其任憑商業資本主義挾強大的金權,掌握及左右媒體--「決定我們看什麼」,不如正視這個問題,讓閱聽人也可以發聲導正--「決定我們要什麼」!

然而,回歸至上述兒童人權的議題,「媒體」所顯現的社會現象,其實只是冰山的一角,令人憂心的是,公共傳媒之所以無意識或忽略對兒童的公共責任,會否導因於社會長期忽視兒童人權的社會價值所形成的?儘管重視兒童人權之呼籲,從世界各國際組織發佈的兒童人權宣言,乃至聯合國之兒童權利公約等,皆彰顯出兒童權益是一項國際趨勢及評估社會進步重要指標,然而,單由兒童人權調查來看,多年來問題依然存在,進步亦相當有限。

因此,我們呼應學者及民間團體倡議之「兒童為公共財」的觀點,兒童政策之良寙,攸關國家民族及社會發展,政府應正視兒童相關健康、教育、照顧、傳播及福利等政策之重要性,以關注兒童最佳利益,奠定國家希望的基石。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89.12.21中央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