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式各樣的故事背後,如果沒有人質疑說故事的人在這個過程中所獲得的利益,受苦難的當事人會知道自己的權益受損嗎?如果沒有明眼人點出其中的問題,受苦難的當事人如何知道自己被「消費」了?更甚者,如果苦難者已經不在了或沒有辦法為自己發言,那說故事的人是否更可以堂而皇之的以苦難者的名義繼續消費他們呢?
相同的思維其實可以提供我們用來反省對歷史的看法。戒嚴時期是大時代下一頁不堪回首的往事,而白色恐怖更是一個大時代最深沈的痛!它造成很多家庭破碎,造成很多人一輩子的遺憾,也成為眾多倖存者或家屬揮之不去的夢魘。
對這些受到白色恐怖傷害的人來說,他們或許想讓大眾知道他們的故事,說說他們心裡的苦、喊出他們心中的不平。然而,當一段苦難的歷史被一些說故事的「發言人」一再反覆訴說著其中的悲情、敵對、仇恨與憤怒,並且讓人們以為說故事的人就是代表苦難者在發言的時候,原來的苦難者卻已經被大眾遺忘了。
尤有甚者,很多時候,說故事的目的,其實並不是為這些苦難者平反或是爭取權益,而是要藉著「消費」這些苦難者的苦難,挑起新的對立、分化情緒,從中達到自己的目的。因而,即使出現灌水或扭曲,也不足為奇。事實上,故事主角與內容已經不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故事能為說故事的人帶來什麼樣的好處。
這幾天,行政院又積極的說著戒嚴時代或白色恐怖的故事,我想,其心態應該就是那個不折不扣的「說故事的人」吧!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2007-07-15/聯合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