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乍看之下係屬於勞動範疇的策進作為,只不過,背後實有其跨部會及其利益或利害共生關係(stakeholders)的論述思辨,特別是復歸於老權或障權的基本提問。
話說:隨其當代台灣地區高齡少子女化的人口發展趨勢,這使得顧幼和護老之長照人力的供需失衡,已然成為『照顧社會』裡的一項發展性危機,更遑論於社會大眾出現超過80歲以上長者,免除巴氏量表以逕自直接聘僱看護移工的表達性需求,對此,主管機關勞動部預計在9月公告所謂的〈移工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計畫,並於今年(2024年)年底前上路,至於,該項計畫的試辦對象及服務內容規劃,包括有以需符合申請家庭看護移工之失能者,以及具重大傷病或緊急術後出院後返家者為其申請服務的標地對象,據以提供身體照顧或日常生活照顧、陪伴就醫、防止高齡長者跌倒失能預防性照顧等多元服務,此外,由公益團體所扮演的運用單位來直接聘僱外籍看護工進入家庭,藉此規劃包括全日、半日與部分時數等自費就醫陪伴或陪伴照顧服務。
基本上,官方將該項的實施計畫,定調為試辦性質,但是,卻也引來家事服務、居家服務等民間團體的極大反彈,認為會搶走本國長照員的就業機會,畢竟,此一從政府、勞動主管機關、民間團體、長照家庭抑或是整體社會而來的各自本位主義出發,那麼,這項的試辦計畫還是存著諸多有待廓清的貓膩或縫隙之處,像是從長照需求的爆增人口到長照供給人力缺口補實的官方壓力,從一時半載的補充性直到最終聘僱替代定位的使用者立場觀點,這使得相較於透過長照專線以引進其他本國籍照服員的機會成本,那麼,聘僱鐘點移工的交易成本實有其損益兩平的務實思考,更遑論於民間仲介與公益團體兩造之間可能牽動的利益拉扯;連帶地,標舉鐘點看護移工當可有效提升婦女的勞動參與率,這部份對於長者之於『老權』或身障之於『障權』的權益維護,顯然是欠缺國家機器作為最終父母所應該要履行的最終責任,如此一來,朝其勢在必行的該項試辦計畫,自然會有諸如標舉出一對多的鐘點看護移工、就醫陪伴照顧服務等滿足多元需求,以及突顯臨時、短期和彈性多樣需求特色等等量身訂製的績效大內宣,如此一來,回歸對於該項試辦計畫的針砭反思,乃是:該項的多元照顧服務計畫,究竟是要解決什麼人的什麼問題?能夠讓問題獲致何等紓解程度?以及又會衍生出來那些後遺症難題?
最後,並非是獨創新猷的該項鐘點看護移工措施,如何與時俱變以找出從過往到當前的運作利基及其結構性限制,遠地不說,揆諸於目前從一對一的月薪家事移工到一對多的鐘點看護移工、從自費就醫陪伴照顧服務到使用者部分負擔的長期照顧服務,以迄於從在家老化固定的專人移工照顧到伸縮彈性的多元需求服務,除卻滿足官方有所作為的績效管理、長照家庭親人的照顧負荷外,相與對應之於受照者的『老權』或『障權』;之於藍領移工的『勞權』,抑或您我皆非局外人的未來『人權』,究竟會迷亂到何等程度,實有其難以面對的不堪想像。
(本文曾刊登於113.08.09 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話說:隨其當代台灣地區高齡少子女化的人口發展趨勢,這使得顧幼和護老之長照人力的供需失衡,已然成為『照顧社會』裡的一項發展性危機,更遑論於社會大眾出現超過80歲以上長者,免除巴氏量表以逕自直接聘僱看護移工的表達性需求,對此,主管機關勞動部預計在9月公告所謂的〈移工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計畫,並於今年(2024年)年底前上路,至於,該項計畫的試辦對象及服務內容規劃,包括有以需符合申請家庭看護移工之失能者,以及具重大傷病或緊急術後出院後返家者為其申請服務的標地對象,據以提供身體照顧或日常生活照顧、陪伴就醫、防止高齡長者跌倒失能預防性照顧等多元服務,此外,由公益團體所扮演的運用單位來直接聘僱外籍看護工進入家庭,藉此規劃包括全日、半日與部分時數等自費就醫陪伴或陪伴照顧服務。
基本上,官方將該項的實施計畫,定調為試辦性質,但是,卻也引來家事服務、居家服務等民間團體的極大反彈,認為會搶走本國長照員的就業機會,畢竟,此一從政府、勞動主管機關、民間團體、長照家庭抑或是整體社會而來的各自本位主義出發,那麼,這項的試辦計畫還是存著諸多有待廓清的貓膩或縫隙之處,像是從長照需求的爆增人口到長照供給人力缺口補實的官方壓力,從一時半載的補充性直到最終聘僱替代定位的使用者立場觀點,這使得相較於透過長照專線以引進其他本國籍照服員的機會成本,那麼,聘僱鐘點移工的交易成本實有其損益兩平的務實思考,更遑論於民間仲介與公益團體兩造之間可能牽動的利益拉扯;連帶地,標舉鐘點看護移工當可有效提升婦女的勞動參與率,這部份對於長者之於『老權』或身障之於『障權』的權益維護,顯然是欠缺國家機器作為最終父母所應該要履行的最終責任,如此一來,朝其勢在必行的該項試辦計畫,自然會有諸如標舉出一對多的鐘點看護移工、就醫陪伴照顧服務等滿足多元需求,以及突顯臨時、短期和彈性多樣需求特色等等量身訂製的績效大內宣,如此一來,回歸對於該項試辦計畫的針砭反思,乃是:該項的多元照顧服務計畫,究竟是要解決什麼人的什麼問題?能夠讓問題獲致何等紓解程度?以及又會衍生出來那些後遺症難題?
最後,並非是獨創新猷的該項鐘點看護移工措施,如何與時俱變以找出從過往到當前的運作利基及其結構性限制,遠地不說,揆諸於目前從一對一的月薪家事移工到一對多的鐘點看護移工、從自費就醫陪伴照顧服務到使用者部分負擔的長期照顧服務,以迄於從在家老化固定的專人移工照顧到伸縮彈性的多元需求服務,除卻滿足官方有所作為的績效管理、長照家庭親人的照顧負荷外,相與對應之於受照者的『老權』或『障權』;之於藍領移工的『勞權』,抑或您我皆非局外人的未來『人權』,究竟會迷亂到何等程度,實有其難以面對的不堪想像。
(本文曾刊登於113.08.09 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