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隔18年以後,我國終於在歐洲大陸的立陶宛再設一個代表處,即使英文名稱不那麼正式,是以「Taiwanese」(台灣的或台灣人的)取代「Taiwan」(台灣),但從表面觀之,那就是一個對歐外交的新發展。

立陶宛人口280萬、面積6.5萬平方公里、國民生產總額約560億美元(2020年、全世界第80名),都不能算中大型國家,但在教廷國(梵蒂岡)與中華民國的正式外交關係有點詭譎的當下,立陶宛政府同意設立台灣的代表處,對於民進黨政府而言,當然值得大書特書。

立陶宛對於此事,還特別聲明嚴守一個中國政策,但也要與其他國家一樣,繼續深化與台灣的合作關係,可是中共當局仍憤而將與立陶宛的外交層級由大使級降至代辦級。

有些人因此認為我國在立陶宛設代表處,戳到中共當局的痛處,是近年更形艱困的外交戰役中的一場勝利。

冷靜觀察這個設處的決策,還有兩個面向可以再做省思。

首先,在立陶宛設處是否象徵性意義大於實質性意義?

政府若要在一個地方設立代表處,可以找到許多看似合理的說法。例如去(2020)年在全世界無國家承認的東非索馬利蘭(Somaliland)設立台灣代表處,我外交部稱該國有豐富的能源、礦產和漁業資源,值得設處以強化雙邊關係;本年初,我外交部原欲在南美洲蓋亞那設立「台灣辦公室」(Taiwan Office),涉外人士表示,該國為南美洲唯一英語國家,天然資源豐富且戰略地位重要。

這些國家與我國的互動關係極為單薄,因為地理位置相距甚遠,且缺乏足夠的政經動機去深化互動,只提及具豐沛能資源、戰略地位重要的話,這些條件應可適用於絕大多數的非邦交國。

所以,重點在於,在立陶宛設處,我外交部稱在經貿、產業及科技等領域將有許多互惠互利的合作,但這些未來會否在遙遠的波羅地海地區實現呢?如果幾年內檢討下來,發現其實並沒有那麼多,那麼應可說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其次,在立陶宛設處究竟會有多少效益?

未來能否如民進黨政府所言,在立國擅長的雷射器材、資通訊產品、金融科技、生技與醫療設備、電動車、特定農產等領域擴大經貿效果,不能只靠紙上作文,必須看這幾年台、立雙方潛在合作夥伴建立了多少實質互動。

考慮到去年立陶宛是我國第79大貿易夥伴、第90大進口夥伴(進口至立陶宛的金額為3211萬美元)、第62大出口夥伴(出口至立陶宛的金額為1.09億美元),而且台商前往進行中大型投資的案例尚未得悉,前述的問題恐不容過於樂觀。

另外,雖然立陶宛聲稱同意我國設立代表處是基於經濟利益考量,但有些人認為此事是我國與立陶宛之間民主價值同盟的深化。立陶宛行政部門表示他的「一中政策」並未改變,也多強調經濟、文化方面的交流,所以還是不要主觀地將「民主價值同盟」這6個字升高成台、立互設代表處或辦事處的主要關鍵比較好。

筆者曾於2009年至2011年任外交部研究設計委員會主委,在歐鴻鍊部長任內,負責評估裁撤若干駐外館處的工作。歐部長認為,辦外交要務實,在資源有限下,應思考設立標準,例如經貿關係、人民往來等等。他還說,兩岸關係攸關外交空間,如果兩岸陷入惡鬥,台灣在拳頭、金錢都比不過對岸。

最後,歐部長甘冒幾十年來的大不諱,裁撤南非約翰尼斯堡辦事處、巴拿馬箇郎總領事館、委內瑞拉代表處、玻利維亞代表處與孟加拉代表處等5個館處,而我外交部在國民黨執政的8年內,將省下的資源用於增設具經貿利益或人民往來較多的日本札幌辦事處、印度清奈辦事處、印尼泗水辦事處及緬甸代表處等4個館處。

眼見蔡英文主政下的民進黨政府在裁撤挪威代表處、沙烏地吉達辦事處、美國關島辦事處後,關島的又恢復了,另外則在索馬利蘭、立陶宛設代表處,在少有外國官方代表的法國普羅旺斯設辦事處,還差點在蓋亞那設辦公室,國人應該對照前一任政府的作為,再想想這幾年的「外交資源重分配」標準究竟為何、效益又將為何。非常期待來年外交部客觀、認真的評估。

(本文刊載於110.11.24 Yahoo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