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奧運羽球男雙金牌好手李洋日前透過臉書表示,自己妹妹李芷蓁在未接獲通知情況下,被中華民國羽球協會(以下簡稱羽協)取消丹麥羽球公開賽資格,當時羽協回應,是依規定辦理。然而近日羽協的官網卻針對選手丹麥公開賽取消報名事件道歉及發聲明,顯然羽協對於此事的處理是有令人質疑和爭議處,更突顯選手在代表國家參賽的程序上有需要檢討的地方。
羽協發新聞稿回應,依規定國家隊出國參賽報名參賽選手需要在備取前2名,若未達標準則取消報名作業,因李芷蓁在丹麥公開賽女雙報名順位落在備取第3,因此在確認順位後取消報名。據了解,當初會訂出未達備取前2名就主動放棄參賽之規定,主因過去有選手備取1,結果出國比賽後到了當地卻未獲遞補,才會有此規定的產生,否則如未取得參賽,住宿、飛機等經費將無法核銷。看似合理,但羽協官網上所公告的「我國選手參加世界各羽球國際賽之參賽標準」,各項賽事的參賽標準皆未提及前述取消報名的資訊,無怪乎選手在無預警下被協會片面取消報名資格會感到十分錯愕和不解,單項協會也成了阻礙選手參賽的絆腳石。
依〈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特定體育團體和單項協會掌有選手能否出賽的權力。而單項協會處理國家代表隊選手出賽出現爭議已非首例,國內最為人知曉的莫過於網協處理謝淑薇和詹家姐妹奧運參賽資格的爭議事件。
茲因現行〈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的部分條文可能造成選手參賽標準不一、不透明的情況。例如:第7條規定國家代表隊選手之遴選,應依遴選單位報教育部備查之選手遴選制度規定,由各遴選單位以公開遴選程序產生,並經選訓委員會審議通過,或逕由選訓委員會審議通過。而選訓委員會審議記錄應公開。然而令人質疑之處是,各單項協會的每次記錄是否皆會公告。第8條規定國家代表隊教練或選手之遴選有特殊需求者,得不公開遴選,以邀請方式辦理。若以此方式辦理,也應該公開說明需求的條件,避免有黑箱作業的疑慮。
質言之,誠如李洋所言「在疫情期間,選手要代表國家出國參賽變得更加艱難,能爭取到參賽的機會,對運動員而言都非常珍貴的機會」。以2021年世界羽聯世界巡迴賽為例,共37站比賽,已有28站取消、延期、暫停,作為選手後盾的協會應該是幫助選手盡量參加能參加的比賽,以累積更多的國際經驗。
若協會擔心選手因列備取最後無法參賽,致經費無法核銷,建議與體育署共同研議,改以觀摩賽事的名義處理的可行性。曾為羽球選手出身的現任羽協理事長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曾表示「因為選手是世界冠軍,所以我們也要用服務世界冠軍的態度服務選手!」理事長亦表示到羽協後每天想的,就是如何替選手積極爭取資源和改善權益。衷心期盼理事長能兌現承諾。
然而若選手連競賽前的參賽規則、標準都不清楚,如何能夠安心比賽。是以,單項協會對於選手參加賽事的規則、標準必須明確且公開,若規則有所變動也應該主動告知選手。此外,體育署作為單項運動協會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於各協會有指導與監督考核之權,並以每年對協會的訪視或考核作為補助之依據。以對羽協的補助經費為例,2018至2021年,每年的補助金額雖遠低於網協、足協,但也逾1600萬元,故建議可將服務選手的指標納入年度的訪評計畫,督促協會落實服務選手的責任。
(本文部分內容曾刊登2021年10月2日,蘋果網路報蘋評理)
羽協發新聞稿回應,依規定國家隊出國參賽報名參賽選手需要在備取前2名,若未達標準則取消報名作業,因李芷蓁在丹麥公開賽女雙報名順位落在備取第3,因此在確認順位後取消報名。據了解,當初會訂出未達備取前2名就主動放棄參賽之規定,主因過去有選手備取1,結果出國比賽後到了當地卻未獲遞補,才會有此規定的產生,否則如未取得參賽,住宿、飛機等經費將無法核銷。看似合理,但羽協官網上所公告的「我國選手參加世界各羽球國際賽之參賽標準」,各項賽事的參賽標準皆未提及前述取消報名的資訊,無怪乎選手在無預警下被協會片面取消報名資格會感到十分錯愕和不解,單項協會也成了阻礙選手參賽的絆腳石。
依〈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特定體育團體和單項協會掌有選手能否出賽的權力。而單項協會處理國家代表隊選手出賽出現爭議已非首例,國內最為人知曉的莫過於網協處理謝淑薇和詹家姐妹奧運參賽資格的爭議事件。
茲因現行〈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的部分條文可能造成選手參賽標準不一、不透明的情況。例如:第7條規定國家代表隊選手之遴選,應依遴選單位報教育部備查之選手遴選制度規定,由各遴選單位以公開遴選程序產生,並經選訓委員會審議通過,或逕由選訓委員會審議通過。而選訓委員會審議記錄應公開。然而令人質疑之處是,各單項協會的每次記錄是否皆會公告。第8條規定國家代表隊教練或選手之遴選有特殊需求者,得不公開遴選,以邀請方式辦理。若以此方式辦理,也應該公開說明需求的條件,避免有黑箱作業的疑慮。
質言之,誠如李洋所言「在疫情期間,選手要代表國家出國參賽變得更加艱難,能爭取到參賽的機會,對運動員而言都非常珍貴的機會」。以2021年世界羽聯世界巡迴賽為例,共37站比賽,已有28站取消、延期、暫停,作為選手後盾的協會應該是幫助選手盡量參加能參加的比賽,以累積更多的國際經驗。
若協會擔心選手因列備取最後無法參賽,致經費無法核銷,建議與體育署共同研議,改以觀摩賽事的名義處理的可行性。曾為羽球選手出身的現任羽協理事長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曾表示「因為選手是世界冠軍,所以我們也要用服務世界冠軍的態度服務選手!」理事長亦表示到羽協後每天想的,就是如何替選手積極爭取資源和改善權益。衷心期盼理事長能兌現承諾。
然而若選手連競賽前的參賽規則、標準都不清楚,如何能夠安心比賽。是以,單項協會對於選手參加賽事的規則、標準必須明確且公開,若規則有所變動也應該主動告知選手。此外,體育署作為單項運動協會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於各協會有指導與監督考核之權,並以每年對協會的訪視或考核作為補助之依據。以對羽協的補助經費為例,2018至2021年,每年的補助金額雖遠低於網協、足協,但也逾1600萬元,故建議可將服務選手的指標納入年度的訪評計畫,督促協會落實服務選手的責任。
(本文部分內容曾刊登2021年10月2日,蘋果網路報蘋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