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建會日前公布了最新的人口推估,指出台灣的「人口高峰」將發生在民國107年,總數大約是2,323萬人。換句話說,從民國108年起,台灣的人口就會開始「負成長」,比上一次估算的時間提早了4年。此外,「少子化」現象的持續惡化,也反映在「總生育率」(也就是育齡婦女一生的產子數)的持續下降上。例如:目前台灣的「總生育率」已經從兩年前的1.18,下降到今年前5個月的1.10,高居世界第一(生得最少)。

因此為了改善當前「少子化」的現象,政府部門試圖在幼兒托育方面做一些努力,期望能夠減輕家長的負擔,並更進一步增加夫妻願意生小孩的誘因。例如:教育部目前剛提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草案」,並召開公聽會蒐集各方的意見以作為將來修改的參考依據。雖然在公聽會的過程中,有部分幼教團體提出抗議,認為政府推動幼托整合,原本的目的是要提供幼兒相同的教保品質;但教育部現在推出的幼教法草案版本,卻是將現行「幼稚園歸教育部管理、托兒所歸內政部管理」的雙頭馬車現況,調整成同時存在「幼兒園」(幼稚園、托兒所加以整合,由教育部管理)、居家式照顧、社區互動式照顧以及課後照顧中心等四頭馬車的狀況,而且這四頭馬車彼此的設立與評鑑標準、以及對教師證照資格的要求等也各不相同,不但無法達到原先期望要提供幼兒相同的教保品質的目的,同時反而造成制度上的更混亂與不公平。

對於上述幼教團體的意見,我們認為:教育部推動幼托整合,希望藉此來提升幼托品質,並更進一步改善當前少子化現象的用心,值得肯定。不過就以目前推出的草案版本來說,確實還有蠻大的改進空間。例如:草案中規定幼兒園大班的教師必須取得合格教師執照,但居家式、社區式及課後照顧中心的大班教師則不需取得合格教師證照;此外草案中規定幼兒園有一定的檢查機制、評鑑標準等規範,但居家式、社區式、與課後照顧中心,則沒有相同的標準。事實上為了提供幼兒相同的教保品質,4類幼托教師都應該要有合格證照,同時4類幼托服務類型也都應該要有一定的檢查機制與評鑑標準,即便其內容可以不同,甚至需要跨部會協商將彼此的意見整合,但標準必須存在,如此方能落實幼兒教育及幼兒照顧兩大部分,而能杜絕或可依法懲處像是虐兒的保母與造成托嬰受傷或致死意外事件的肇事者等等。

除了教育部的努力之外,內政部目前也正在研擬幼托減稅的規定。事實上,目前許多先進國家都有類似的措施,例如:新加坡針對2至5歲的幼兒提供托兒津貼,並對於生育兩個子女以上的家庭提高免稅額;而日本則實施育兒休假制度,並且提出總額1,200億元的育兒減稅方案;至於法國是給予3至6歲的幼兒每月5,000元的托育補貼,而且此項補貼所得不需繳稅。

參考前述國家的作法後我們認為:人口問題不是只有量的層面,也有質的層面。因此透過稅負的減免可以相對提高所得較高者生育的誘因,而這也正是我們當前較欠缺而未來需要努力的方向。此外,生育問題也不是只有生育的層面,它還包含了養育與教育的層面,因此唯有透過具體有效的整體托育配套措施的建立,方有可能真正達成人口質量提升的目標。

〈本文曾刊載於台灣時報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二日第二版「社論」;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