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九月十五號這個敏感日子的一天天逼進,意味著關於行政院長蘇揆先前承諾六個月內改善治安的這張支票,將要面臨是否跳票的兌現壓力,然而,就在改善治安的績效正以不同形式的數字展現之際,這一、二天裡所相繼發生的警員搶農會以及包裹炸彈客的個別案例,似乎增添了這一場治安改善良窳與否的戲劇性發展。
持平來說,『拼治安』理當不應該是新任閣揆急於一新耳目的施政重心,畢竟,近年來國家與經濟之不安全的結構性限制,多少已經預告了這一場拼治安的政治戲碼,有朝向死胡同的困境發展,特別是在祭出『六個月拼治安,否則永久退出政壇』之重鹹味的加碼演出時,背後缺乏諸如需求評估、過程評估、結果評估以及預期效益評估等等詳實的前置作業,比如說:何以是採取半年來作為治安改善與否的時間期程?犯罪型態的變化情形為何?治安改善的項目內容、指標程度以及所可能衍生出來的預期性後果為何?治安的改善情形又是否僅止於破獲數與破案率的消極性制裁?以及透過什麼樣的機制設計來認定治安的改善程度?諸如此類的提問旨在於突顯:『拼治安』的支票承諾,背後所隱含的是粗糙的思維模式、決策品質與執政能力,事實上,這種率性、即興與鋸箭式的施政模式,才是真正教人擔心與掛慮的。
連帶地,對照於百業蕭條、經濟低迷或是卡債自殺等等的社會迷亂現象,這使得『拼治安』的施政宣言顯得有些摸不著邊的無厘頭,而更教人質疑的是這種由上而下的思維方式,勢必也會讓治安能否改善的現象解讀,淪為不同立場的各自表述,這是因為:『拼治安』的企圖構思忽略了來自一般民眾的主觀感受,這也使得上述警員行搶或是包裹爆炸的個別行徑,即便是比較偏向於特定對象的犯罪型態,但是,民眾對於這種犯罪行為的主觀解讀,是有可能出現認為治安還是沒有改善乃甚至於強化不斷惡化的既定印象,如此一來,當政府標舉出治安已經有所改善的客觀數字時,其所對照出來民眾儘是惟恐被偷、被搶、被詐騙以及可能遭受暴力傷害的人身處境,這對於思圖作為的行政內閣來說,自然是一件扣分損益的不堪情事。準此,治安改善與否就不全然在數字本身的變化程度,而是有其還原回到民眾信心危機的基本提問。
表一:近年來全般刑案、暴力犯罪及竊盜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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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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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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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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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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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獲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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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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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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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獲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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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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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般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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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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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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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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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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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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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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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犯罪
故意殺人
擄人勒贖
強盜
搶劫
重傷害
恐嚇取財
強制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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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
903
65
2,970
8,052
45
31
2,235
|
8,477
848
66
2,302
3,213
41
23
1,984
|
59.28
93.91
101.54
77.51
39.30
91.11
74.19
88.77
|
7,846
490
43
1,669
4,257
32
17
1,338
|
4,636
466
41
1,290
1,627
26
9
1,177
|
59.09
95.10
95.35
77.29
38.22
81.25
52.94
8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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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盜
重大竊盜
普通竊盜
汽車竊盜
機車竊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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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154
396
148,105
48,992
13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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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938
214
45,715
35,861
106,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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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7
54.04
30.87
73.20
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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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867
232
83,719
28,625
7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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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337
132
28,020
21,517
59,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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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4
56.90
33.47
75.17
8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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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警政署全球資訊網,2006(上網日期2006.09.07)。
最後,即便『拼治安』有其充分的正當性,但是,行政部門作為一種科層組織所可能隱含的運作失靈,這多多少少讓『拼治安』演變成上層的官位保衛戰以及基層之交差了事的突兀景象,就此而言,這幾個月下來內閣團隊裡的11個部會皆以兢兢業業和慎誡恐懼的心態,來思謀如何展現出亮麗的拼治安業績。誠然,行政團隊理當是要以思圖百姓的安居樂業為其鵠的,就此而言,『拼治安』反而只會降低閣揆的位階和施政的格局,而無助益於『拼治安-拼政績』的藍圖擘畫;連帶地,即便是「治國如飪小鮮」,但是,從食材的挑選、烹煮到最後的擺盤、上菜,為政當權者還是需要多一份的感同身受,至少,『拼治安』不應該只是成為競足大位者的提味臭魚醬!?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