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有一位九十三歲的陳姓老翁,原是家境清寒的低收入戶,九十一年”幸運”中了樂透彩獲得一千萬彩金。本就嗜賭的他,中獎後與兒子兩人愈發沈迷賭博,兩年不到就將彩金花光,身分又變回中低收入戶。而在日前過世時,更連數萬元喪葬費都拿不出來,而需要求助民間慈善團體的協助方能辦理。陳姓老翁的現任太太就嘆氣地說:「之前雖是低收入戶,但平平淡淡過日子也挺好,誰知道中了樂透彩後,整個家都變調,她的人生也從彩色變黑白,『寧願當初不要中獎』」。
事實上政府發行公益彩卷(樂透)的目的,本是希望協助與照顧社會上的弱勢者,使他們能自立自強,並使政府有更充裕的預算來推展社會福利工作;本意是非常良善的。但實施下來我們可以觀察到:
一、對中獎的人來說,雖然獲得了一筆額外的財富,可以改善自己的經濟狀況,同時實現一些過去無法
實現的夢想;但往往伴隨而來的是消費與工作(生活)習慣的改變(例如:大幅增加支出、沈迷賭
博、與辭掉目前的工作等)。因此很多中獎人在把獲得的樂透彩金用完之後,生活反而陷入了比過
去更為困頓的情況。就如諺語所說:「由儉入奢易、由奢返儉難。」因此除非是具備非常高專業理
財能力的人、或是相當能夠自我把持的人,否則絕大部分的中獎者都會任意揮霍這個得來不易的”
幸運”,反而讓自己陷入險境。以美國為例,根據統計、美國的樂透富翁在五年之內都會把錢花光
;當然並不是說就此一無所有,因為也有可能是把資金投入到一些投資標的上,例如:房地產、股
票、債券、投資經營公司等。但無可諱言,投資標的是否適當是需要專業知識加以評估的,不然很
容易血本無歸;而更糟的是有很多人是把資金揮霍掉了,而不是拿去投資,因此到頭來只剩下一場
空。
二、站在整個社會的角度來看樂透,可以說:如果大家太瘋樂透的話,會讓整個社會瀰漫在一股投機的
風氣之中,同時也造成更大的貧富不均。因為大部分購買彩卷的人都是中產階級或是希望一夕翻身
的經濟弱勢民眾,他們將眾多口袋中分散的資金(獎金約占彩金的60%,不過領取時須再扣稅二成
)集中給了少數最後的中獎者(特別是中頭彩者),而中獎者卻不一定是最窮或是最需要這筆錢的
人,如此對於社會資源分配的公平性、效益性與縮短貧富差距目的的達成,未必會有正面的幫助。
三、對於須要協助的弱勢民眾來說,根據「公益彩卷發行條例」的規定:彩卷盈餘(約占彩金的
26.75%)之分配,5%歸入全民健保,45%納入未來的國民年金,而50%則分給各縣市,作為辦理
社會福利及慈善公益等活動費用。但事實上很多縣市均將原本應該「挹注」的50%彩卷盈餘經費,
替代了法定福利服務預算之編列;也就是說,彩卷發行與否對於弱勢民眾實際上所受到的福利與照
顧,其實並無明顯的助益。而這也可以說是違背了公益的本意。
因此對於下一輪的彩券發行銀行中信銀,我們具有高度的期望。希望不要為了要達到每年二十億八千六百八十萬元的回饋金承諾而不斷炒作買氣與衝高賭博性質,而還是應該著眼於公益的本旨,讓社會的價值觀仍然是以「腳踏實地」為主,而不是一步登天。
(本文曾刊載於台灣時報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九日第二版「社論」;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