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委會主委李進勇在日前南下了解罷韓投票防疫演練時表示,高雄市要洽借的國立大學、國公營單位場所如果借不到,「我這顆頭剁給你!」在疫情仍持續緊張之際,這種偏頗、情緒性的發言,恐已嚴重傷害了中選會的獨立公正性。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4日又變本加厲的召開記者會,以「我依法、我驕傲,給高雄市區長、校長的一封信」,表示如不借用投票場所,會有法律責任云云。陳朝建指出:「依據《公職人員罷免法》57條、《選罷法》11條,區公所、學校辦理地方選舉應出借場地。因此第三屆高雄市長罷免案,出借場地是屬法定義務。」這種無視法律規定,驕傲、恫嚇性的胡亂發言,更凸顯了中選會乖離民主的異化現象。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條規定,各級選舉委員會分別辦理投票所、開票所之設置及管理事項。而第3屆高雄市長罷免案的投票所、開票所之設置及管理事項,高雄市選委會是主辦單位,可以全權決定。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7條僅規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應視選舉區廣狹及選舉人分布情形,就機關(構)、學校、公共場所或其他適當處所,分設投票所。」並無陳朝建所說,出借場地是區公所、學校的法定義務。陳朝建胡亂曲解法律,恫嚇區長、校長,恐才要負法律責任。

這幾天,新冠肺炎疫情在台灣並未完全消止,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2日公布新增3例境外移入,4日又新增1例境外疫情。對此,振興醫院感染科主任李明政表示,估計磐石艦已進入第3、4波群聚感染,當前居家隔離有症狀才採檢的措施,恐無法及時掌握到無症狀感染者。

由此可見,新冠肺炎疫情仍屬嚴峻,而依教育部在3月31日發布下達的校園防疫措施,明文規定:「校園集會活動參加人數應有所限制。凡室內超過100人以上、室外超過500人以上的集會活動建議停辦,以減低社區感染的風險。」是以,各級學校依此拒絕借用場地,並非無據。

而國立大學、國公營單位場所依照宣告,室內超過100人以上、室外超過500人以上的公眾集會活動建議停辦,以減低社區感染的風險之規範行事,拒絕借用場地時,李進勇真要剁頭嗎?

中央選委會主委李進勇、副主委陳朝建,不應無視法律規定,胡言亂語,而應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新冠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的6項指標,進行風險評估,並考量是否延期舉辦第三屆高雄市長罷免案之投票。

(本文刊登於109.05.05中國時報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