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吵得沸沸揚揚的國民年金制度,目前行政院的預估是希望該國民年金法草案能於5月2日在行政院院會通過後,隨即送立法院審議,並期望立法院能於今年11月前通過,爭取2008年元旦起開辦。

台灣由於目前65歲以上的高齡人口占總人口的比率已達10%,而且因為嚴重少子女化的影響,使得據推估再20年後、65歲以上的高齡人口占總人口的比率將達20%。因此在目前以及可預見的未來,高齡人口的基本經濟保障都是極為重要、而且刻不容緩的社會福利措施,而這也顯現出國民年金制度的重要性與迫切性。不過行政部門在這個時間點所提出來的這個國民年金法草案版本還是有部分疑慮與待釐清之處。

首先,目前的國民年金法草案版本規劃國民年金的投保費率是6.5%,投保民眾從25歲起月繳618元,至年滿65歲、投保滿40年者,每月可領取國民年金給付7,603元,而政府對保險費的負擔為40%。不過這個版本與行政院之前送入立法院並審議多年的版本中所規劃的「國民年金投保費率10%,投保民眾從25歲起月繳750元,至年滿65歲、投保滿40年者,每月可領取國民年金給付7,500元,政府對保險費的負擔為20%」有明顯的不同;簡單來說,就是政府的負擔比過去規劃的金額有著倍數的成長,但會作出這樣改變的原因為何?是經濟有明顯的成長嗎?還是已找到穩定的財源?抑或是為了選舉而故意加碼?這個問題的答案行政部門始終沒有明確的說明,而這也是最為人擔心與詬病的地方。因為目前中央政府的債務餘額已接近4兆,逼近公共債務法的舉債上限,因此如果沒有明確的財源說明,難免會讓民眾擔心是否會有「債留子孫」的問題?或是將來開辦後因為經費不足而勢必要加稅、或是提高保費,抑或是減少給付,凡此種種都是悠關民眾切身權益,也因此必須要給民眾一個清楚的說明和交代。


其次,國民年金目前規劃的納保對象包括:家庭主婦、長期失業或轉職待業、以及65歲以下的農民等原本尚未被納入社會保險體系的民眾,估計約有353萬人。而這些人如果以25歲來估計,每月要繳618元持續長達40年,才能領到每月7,603元的給付。對於這些可能沒有固定收入的民眾來說,以目前的政策誘因是否足夠讓其有動力持續繳交保費長達40年?其實是非常有疑問的。而屆時若民眾確實無力繳交、或是遲交,行政部門又打算如何因應?這是非常有可能會發生的狀況,也希望行政部門能提早未雨綢繆。

最後,去年經續會的決議是希望國民年金的立法工作能在今年完成,而等到2009年時再正式上路;這樣的想法是希望能有充裕的時間讓相關的配套措施都能充分準備與完成。但在此民進黨黨內總統初選的關鍵時刻,行政部門提出新版的國民年金法草案,除了較之前行政院自己所提版本大幅加碼之外,又強調希望能在明年元旦正式上路,因此種種時間點的巧合,難免予人此一措施只是再次成為選戰工具的聯想,特別是為某特定候選人造勢之用。

本文曾刊載於台灣時報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七日第二版「社論」;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