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周以來的風雲人物,不外乎是高雄壽山動物園咬傷人的那隻鱷魚,誠然,因為兇性大發再加上作業流程的人為疏忽,造成了工作人員自身的嚴重傷害,只是,該起另類的職業災害事故,卻也因為各大報紙在第二天所刊登出來的鱷魚叼斷手臂照片,而引發更為深邃的論述探究。
基本上,「鱷魚叼斷臂」照片的刊登是有它一定程度的新聞視覺效果,而這也部份說明了國內幾個主要傳媒何以會有志一同地刊登出此一充滿血腥的恐怖照片,只不過,此一圖片的刊登究竟是要傳達那些觀念教育以及這種舉措行徑又隱含那些的人文迷思,這才是事件過後要誠實以對的,誠然,早報用餐時間所瞥見的驚悚畫面,的確是會讓家人或小朋友有著難以吞嚥的身心恐懼,只是,該種令人不甚愉快的突兀做法,難道各大報社專業編輯在決定要刊登照片時沒有一絲絲的把關過濾?或是因為出版法業已廢除造成了有恃無恐的偏激心態?還是因為媒體惡質性的市場競爭,因此,只能採用更為聳動的腥羶色來贏得閱報率?甚或只是因為傳媒本身特有的生態環境,以致於鱷魚的叼斷手臂照片有其不得不刊登的同業壓力!?
顯然,諸如此類的論述思考,閱讀大眾的基本權益竟然是必須被迫要退讓於傳媒市場的商機利潤,就此而言,訴諸於傳媒業者本身的自律精神,可能是有些緣木求魚般的無濟於事;連帶地,檢視該起不妥當的刊登圖片,傳媒本身的膽大妄為背後所直指的還是不儘然成熟的台灣公民社會,這是因為對照於過去報章傳媒所逕行各種社會性虐待的報導情節時,一般民眾事不關己的漠視心態以及中介團體並未在第一時間裡善盡應有的專業性糾舉,如此一來,不僅無法讓事情的發生產生記取教訓的消極制裁作用,甚至於造成傳媒食髓知味、大張旗鼓抑或虛晃一下,藉以大搞視覺與聽覺上的各種人身戕害!!
事實上,整起荒謬報導真正要被質疑、提問的地方,不在於那一張教人感到噁心的驚悚照片,而是對於感同身受的悲憫之心何以淪落至此,誠然,『死者為大、傷者為重』的同理心應該是妳、我成長社會化過程裡所需要兼具的價值觀念和認知態度,就此而言,忽略、漠視或是渲染當事者的人身感受,並且投以更多的偷窺好奇,直指出來的是:鱷魚所咬掉的已經不止於該位組長的那截手臂,而是妳、我已逐漸喪失對於人之基本關懷的覺知能力和集體抗議,就此而言,警員的那兩顆子彈應該要瞄準的是更為兇殘、邪惡的人心與意念!!
總之,事件在告一段落後,鱷魚依舊還是會兇性大發,但是,這是意指著人類有意地挑釁或是不當的挑弄,只是,除了該起偶發的鱷魚攻擊事件外,散見在妳我周遭生活世界裡,盡是報章傳媒大剌剌地逕行對於一般民眾各種社會性虐待的新聞報導,就此而言,可怕的反而不是那隻無辜的鱷魚,而是教人更為恐懼、不安的傳媒巨靈怪獸!!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