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殺害港女潘曉穎的凶嫌陳同佳潛逃香港後,表示願來台投案,遭到蔡英文政府拒收。陳同佳為香港居民但在我國殺人,在《刑法》上採屬地主義管轄的我國司法制度,由士林地檢署發文通緝,表徵主權國家法律權威,天經地義。始料未及的是,小英政府卻以政治事件來處理,選舉操作考量,放棄行使國家主權,令人訝異。爾來朝野及媒體對其為法律事件抑或政治事件,吵得紛紛擾擾,其實在當前小英一切為2020大選,純將此案當作政治操作。
蔡英文曾在國慶文告說,兩岸關係沒有好與壞,只有國家利益,而國家利益的詮釋是看它的生存發展,聽來冠冕堂皇,但陳同佳案卻令其原形畢露。今年香港掀起「反送中」事件,小英藉香港人民抗中、反「一國兩制」,以國家主權獨立、不淪入中共統治等口號,與香港暴亂同步與接軌,徹底與大陸正面對抗。香港事件鬧得愈大愈凶,小英的國家主權獨立論也更有依據,愈能受到台灣恐共人民心理的支持。平心而論,用它來打2020選戰,以國家利益投射到其個人利益,操作手法與戰術是成功的,台灣人民的恐共使她的主權論在民調節節爬升。懂此趨勢後,回過頭來看陳同佳案或可從中走出迷陣。
對國人最不能理解的是,小英為什麼既主張中華民國主權獨立,而又否定司法管轄權。她所考慮的是,陳同佳來台破壞了她的選舉利益,台灣接受陳同佳投案等於找到了原《逃犯條例》犯人「送台」的正當性,為香港暴亂「反送中」的勢頭與火力降溫,直接影響台灣人民恐共心理,使居高不下的民調下降。
民進黨政府解釋蔡英文打主權牌出現的矛盾可謂煞費苦心,處處政治掛帥,卻又漏洞百出。行政院長蘇貞昌以政治的態勢稱「怕陷入中國圈套」,讓原先的《逃犯條例》送中合理化。陸委會更以「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投案安排」,更令人百思不解的是,法務部長更對基於國家主權下的管轄權的法律地位維持可有可無、模稜兩可姿態。嗚呼哀哉!國家主權的法律行為,竟可大踢皮球到如此地步。陳同佳案拋出了一個嚴肅的問題:中華民國的主權到底在哪裡?
法務部長蔡清祥以法律人說政治言語,最是混淆視聽。兩岸關係自1949以來始終處於「一中各表」的特殊狀態,有穩定和平的兩岸關係才有互助協定存在的可能,香港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不具獨立主權地位,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雙方不存在簽署的空間,小英政府唯有將兩岸關係建構在一個良性和平發展的基礎上,這個司法互助協定簽訂的空間是存在的。
蔡英文操弄主權,演出現形記,民怨沸騰,民調出現崩裂的缺口,不得不作髮夾彎動作,22日內政部、法務部與陸委會首長聯合記者會,宣布發文香港,擬於23日赴港押解陳同佳來台,並要求港府提供「刑事司法互助請求書之請求事項及在港卷證資料」,企圖以默示此一「司法互助協訂」之存在,跳過「拋棄主權」找下台階,以求亡羊補牢。自然,這一請求遭到香港政府之拒絕。但這個動作能令人對小英為選舉操弄主權釋然嗎?
(本文已刊登於108.10.24中國時報)
蔡英文曾在國慶文告說,兩岸關係沒有好與壞,只有國家利益,而國家利益的詮釋是看它的生存發展,聽來冠冕堂皇,但陳同佳案卻令其原形畢露。今年香港掀起「反送中」事件,小英藉香港人民抗中、反「一國兩制」,以國家主權獨立、不淪入中共統治等口號,與香港暴亂同步與接軌,徹底與大陸正面對抗。香港事件鬧得愈大愈凶,小英的國家主權獨立論也更有依據,愈能受到台灣恐共人民心理的支持。平心而論,用它來打2020選戰,以國家利益投射到其個人利益,操作手法與戰術是成功的,台灣人民的恐共使她的主權論在民調節節爬升。懂此趨勢後,回過頭來看陳同佳案或可從中走出迷陣。
對國人最不能理解的是,小英為什麼既主張中華民國主權獨立,而又否定司法管轄權。她所考慮的是,陳同佳來台破壞了她的選舉利益,台灣接受陳同佳投案等於找到了原《逃犯條例》犯人「送台」的正當性,為香港暴亂「反送中」的勢頭與火力降溫,直接影響台灣人民恐共心理,使居高不下的民調下降。
民進黨政府解釋蔡英文打主權牌出現的矛盾可謂煞費苦心,處處政治掛帥,卻又漏洞百出。行政院長蘇貞昌以政治的態勢稱「怕陷入中國圈套」,讓原先的《逃犯條例》送中合理化。陸委會更以「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投案安排」,更令人百思不解的是,法務部長更對基於國家主權下的管轄權的法律地位維持可有可無、模稜兩可姿態。嗚呼哀哉!國家主權的法律行為,竟可大踢皮球到如此地步。陳同佳案拋出了一個嚴肅的問題:中華民國的主權到底在哪裡?
法務部長蔡清祥以法律人說政治言語,最是混淆視聽。兩岸關係自1949以來始終處於「一中各表」的特殊狀態,有穩定和平的兩岸關係才有互助協定存在的可能,香港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不具獨立主權地位,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雙方不存在簽署的空間,小英政府唯有將兩岸關係建構在一個良性和平發展的基礎上,這個司法互助協定簽訂的空間是存在的。
蔡英文操弄主權,演出現形記,民怨沸騰,民調出現崩裂的缺口,不得不作髮夾彎動作,22日內政部、法務部與陸委會首長聯合記者會,宣布發文香港,擬於23日赴港押解陳同佳來台,並要求港府提供「刑事司法互助請求書之請求事項及在港卷證資料」,企圖以默示此一「司法互助協訂」之存在,跳過「拋棄主權」找下台階,以求亡羊補牢。自然,這一請求遭到香港政府之拒絕。但這個動作能令人對小英為選舉操弄主權釋然嗎?
(本文已刊登於108.10.24中國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