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香港藝人何韻詩來台參加929撐港遊行,遭胡志偉、梁太富潑漆,案發後,總統蔡英文立刻要求「一定嚴辦,千萬不要挑戰台灣的民主法治」,果然,蘇貞昌、徐國勇同聲譴責,警政署長陳家欽也召開記者會,表示已經要求刑事局及台北市警局成立專案小組,立即展開追查,「朝組織犯罪嚴懲嚴辦」。當然,檢方怎可能會在層峰關注的案件中失勢,積極加碼,將胡、梁2人依組織犯罪、違反集會遊行、恐嚇、強制、公然侮辱、毀損等6項罪名法辦外,還聲請羈押。

只不過,從上而下一以貫之的嚴辦,在堅守審判獨立的法官面前受挫,認為檢警查獲的水槍、水球、廚餘、旗幟、名片、背心等證物,以及行動前臨時召集會議,並沒有構成組織犯罪的「持續性」,裁定胡、梁2人分別以20萬、10萬元交保。這個裁定,固然引起社會大眾對司法獨立的喝采,但也招致府院的一致撻伐,蔡英文甚至說:「希望整體的司法機關,能體現社會正義,並保障國家利益。」似乎暗示北院的法官如不羈押潑漆犯,就是不能體現社會正義,沒有保障國家利益,這樣的說法,不是干預司法,什麼才是干預司法。

潑漆案潑出的最大問題,就在於台灣的法治被政治踐踏得無以復加,因為在強權壓迫下,司法被要求辦藍不辦綠、辦統不辦獨,先射箭再畫靶,讓司法天平傾斜頹危,而且越來越肆無忌憚。

2014年張志軍來台時也被潑漆,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說這是台灣社會的多元現象,潑漆只是言論自由的展現,此時怎麼潑漆就成了恐怖分子的組織犯罪?難道是2019年的蔡總統,打臉了2014年的蔡主席,還是2014年的蔡主席,打臉了2019年的蔡總統?

而對於總統、院長、部長動輒指示警政署長針對個案開記者會,尤其是涉及統獨、政黨之爭的個案上,甚或是在警政署答覆記者詢問時有干預個案之虞,筆者更是期期以為不可。警察職司公權力的執行,工作與人民息息相關,國外政治學者評估一國民主化程度時,即常以該國警察的專業與中立程度為指標。警察如何確保「行政中立」,是極其嚴肅的問題,易言之,有專業中立的警察,在執法時,超然於個人的政治理念與價值之外,且不偏袒或圖利某特定政黨、政治、宗教、或利益團體,這是民主法治得以發展茁壯的基礎。

香港以反送中為名開始的抗爭越演越烈,在十一大抗爭中,60餘人受傷,港警首度用實彈射擊鎮壓,造成1名中學生胸口中彈。解嚴以來,台灣社會抗爭不斷,但是警察從未以真槍實彈處理異議者,即使抗爭者使用汽油彈、石頭、棒棍攻擊警察。警察的自制,逐漸贏得人民的信賴,讓台灣能成為蔡英文口中的多元價值社會。但是如果因政治介入,讓警察在執法力度的拿捏上,失去準頭,過與不及,都會讓公權力威信盡失;就算警察謹守專業中立,但是只要讓人民懷疑司法在為政黨服務,就會刨除民主法治的根基。

選舉越激烈、民眾越激情的時刻,所有的政治人物都必須在法治的基礎上有所節制,警察才能彰顯依法行政的勇氣與專業。給警察中立執法的空間,這樣的法治與民主,才足以作為華人世界的典範!

(本文已刊登於108.10.3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