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六年前的「老少配」案例,如今又再度上演著類似熟女少年彼此相戀的社會事件,只是,問題的聚焦點還是被放大在女大男小並且雙方的年齡差距過於懸殊,然而,扣緊當代台灣社會快速變遷底下的各種愛情婚姻組合,那麼,對於「老少配」的戀愛物語,就不當當僅止於茶餘飯後的談話素材,而是有之於愛情社會學的深層意涵。
基本上,「51歲vs.18歲」還是「31歲vs.17歲」這兩組數字相互對照的論述意義,不全然在於33歲與14歲的年齡差距,事實上,甚至於有「82歲vs.28歲」將近一甲子的落差情形,也就是說,男女年齡相差的老少婚配現象比比皆是,就此而言,當事人兩造的背後除了生理年齡上的表象意義外,還糾結著社會與人文的多重意涵,特別是當性別的變項被強加進來以後,這使得「女大男小」的愛戀情愫,不僅立刻地退去美麗幻想的外衣,反而是引來諸多的爭論探究,也就是說,倘若今天是轉換成為「男大女小」的速配情形,那麼,年齡的差距不再是過多的爭論重點,相反地,一般民眾所給予的可能會是較多的祝福或欣羨。
以此觀之,「51歲vs.18歲」還是「31歲vs.17歲」的個別案例,男生的一方固然是要去面對未成年的獨立性挑戰,特別是除卻花樣青春外,男生所僅賸存的競爭本錢並不足以兼具成為日後兩人百年修得共枕眠的優勢條件,但是,懸殊的數字組合背後所糾結的卻是包括生理年齡、教育程度、社經地位、資財能力以及家世背景等等『男大女小』、『男強女弱』的配對方式,而這才吻合主流文化裡的婚配常模,就此而言,歷經滄桑的熟女韻婦及其血氣方剛的青春少年兄,對於這樣的情愛抑或婚姻組合,總是教人感到錯愕驚訝甚至於是直接衝擊到一般民眾所內化的認知模式和價值態度。
誠然,這個世界造得並不完美,這是因為愛人者不被愛,被愛的並不自加珍惜,而那些愛與被愛的兩造卻又有被迫分離的一天,這多少指陳出來:男女之間的情愫互動除卻兩造雙方私秘領域的相知相許外,主流思想及其常態性裁判所形成的結構性限制,造成了相愛的雙方不是成為怨偶便是有情人無法成為眷屬,就此而言,這些「女大男小」所謂變調、走樣甚至於被標舉『不倫』的愛情故事,自然是在尚未贏得家人與民眾的祝福底下,反而是先行引來諸多放大鏡式的擴大檢驗!!
準此,不需要在事情發生的當下,做過多人性好奇的想像渲染,連帶地,還給當事者一個靜默自省的生活空間,至少,在因緣不具足的當下,男女兩造雙方以及一般外人的妳我,可否從爭議風波當中領悟到相知、相許、相愛並且又能長相廝守這種簡單幸福的情愛真義!?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